推 jenlaw:不慎筆誤將死亡給付寫成老年給付,多謝指正 ^^ 06/24 17:45
※ 引述《jenlaw (真魯)》之銘言:
: 原則上,
: 勞工針對雇主應投保而未投保所受之損害,
: 可以請求投保單位(即雇主)賠償的依據,
: 應為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第1項的規定:
: 投保單位不依本條例之規定辦理投保手續者,
: 按自僱用之日起,至參加保險之日止應負擔之
: 保險費金額,處以二倍罰鍰。勞工因此所受之
: 損失,並應由投保單位依本條例規定之給付標
: 準賠償之
: 因為本案未涉職災事故,僅係單純老年給付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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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一下原PO應該是指普通傷病死亡而非老年給付問題!
不過要考慮到員工本人已過世,<==從這段文字可推知應是指死亡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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