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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icklyyyy (老媽子的愛犬)》之銘言: : 問題: : 1.我有到警局詢問過,由於事發現場並無證人,並且沒有當場報案,也沒有拍照存證, : 最好的方案就是乖乖付錢和解,但若我堅持不付所謂的中醫費用,對方可以告我過失 : 傷害以及毀損,請問到時後到法院是不是就各說各話了? 是,不過不是重點妳的責任比例大小只會影響民事賠償 只要有過失,過失傷害的刑事一定會成立 就算判很輕很輕拘役20天妳也要花2-6萬買自由 萬一妳不和解被認為無悔意那可能就是有期徒刑那最少得花6-18萬買自由了 當然你可以選擇不買進去見識一下 除非你能掰成妳的機車上面騎的不是妳且法官相信不然妳不會沒事 所以妳只能在把錢給國家和給當事人選(給國家當事人通常還是得給) : 2.由於機車行老闆擅自移動車禍現場,我是否可以對他提出告訴? 不能,找不到刑法法條可以告 如果是罰單妳也破壞現場了大不了一人一張妳覺得划算是可以舉發的 : 3.機車行老闆與老先生是朋友,日後若做出對我不利的證詞,法官是否會採信呢? 除非有證據證明她說謊,否則會 : 4.小弟目前的情形除了被動的等對方告外,還能夠主動採取什麼動作呢? 申請調解或是賠錢 如果你要的是公理正義非弄清誰是誰非不可上法院等法官判是最好的選擇 要是只是想少付點錢那麼2-3萬甚至5-6萬以內可以和解應該和解支出比較少的機會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83.174 ※ 編輯: depravity 來自: 59.115.183.174 (07/10 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