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turtle (披著虎皮的小綿羊)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今天遇到的騙錢事件可以幫我看看那人有沒有犯法嗎
時間Thu Aug 14 00:31:43 2008
※ 引述《shadowskill (塔塔雲)》之銘言:
: 今天在銀行工作的女友,她的同事把客戶要提10萬元現金入帳成存10萬
: 現金也給他了,那個同事也沒發現,直到結帳時才發現錯誤
: 那人戶頭里本來有16萬,提10萬應該是6萬,因為記錯帳變成26萬
: 本來事情也很簡單,直接把帳沖掉就好,但是問題來了
: 那位客人,領完錢刷簿子就知道變成26萬了,故意沒說,然後跑到別的分行
: 把26萬都領出來,這下問題就大條了,最後找到那位客戶時,他說他把錢花了
: 讓人傻眼,反正還在跟他協調中
: 請問,如果那位客戶堅決不還錢
: 那位客戶這樣的行為有犯罪犯法嗎?
: 雖然起因是因為行員的疏忽
: 有人能幫解答嗎??
: 感激不盡 !! Q.Q
我是路人..自己看看就好..有問題在發問
不要特別發信給我..我信箱很早就暴了..看信真的很麻煩
這事簡單點看..請銀行的法務出面處理就好..
畢竟銀行花錢請他們..不就是用在這種時間點上的嗎?
還有你們可處理的方式大約就分民事或刑事
民事就是不當得利..民179條
條文如下..你看紅色字就好..
第 179 條
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
雖有法律上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
刑事上的問題..應該可以就侵占罪來提告
條文如下..你看紅色字就好..
第 335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一般都會先走民事..先發個沒什麼作用的架證信函..
如果他還大家都沒事..如果不還在看你希望怎麼作..
ps:
還有一個特殊見解...很特殊
就之前屏東有台提款機..領100會吐1000
有對父女..三天左右提款一百次..賺了近80萬
事後銀行發現..向這段時間內有提領過的人追錢
所有人都承認..並退還多領的錢..就這對父女否認溢領
最後他們被移送法辦..
罪名是..竊盜罪
為什麼..不知道..自己去查吧xd..新聞內容應該還查的到..
我也是幫你轉條文..
第 320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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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其實是很自私的..但愛也可以是無私的..
自私的愛會讓自己改變成不像對方當初所愛的人
而無私的愛呢?..凡人...我想大多數的人都還無法得知..
也或許大多數的人都還在摸索吧... 黑羽斷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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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6.139.18
推 bonnie0218:不懂為什麼那個案子是竊盜罪耶.... 08/14 02:08
→ bonnie0218:感覺應該是侵占吧.....@@ 08/14 02:09
推 zazazas:可能是說要找ATM九百卻把九百偷偷拿走XD...(大誤) 08/14 04:32
→ hotwingking:黃榮堅跟林東茂兩位老師都提過這種情況 他們認為竊盜 08/14 08:46
→ hiturtle:我知道學說.旦這情況對這案例我完全不建議用竊盜.不適合 08/14 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