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pravity (喵)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其他] 無法重新申請低收入戶?
時間Sat Sep 6 01:11:49 2008
※ 引述《qsindy (BB)》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朋友的爸爸幾年以前過世了,當時他家有申請為低收入戶。
: 朋友大學聯考沒考好,所以決定先工作一年然後準備重考。
: 而在朋友大學聯考沒考上的那年,他家被取消低收入戶的資
: 格。兩年後朋友考上大學夜間部,卻無法再次申請為低收入
: 戶...
: 註:朋友住高雄市
: 家裏只剩他跟他媽媽,還有一個妹妹也還在念書
: 問題:
: 為什麼明明還在念書卻無法申請低收入戶?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懶的找了 反正幾乎雷同 用這個代替
服兵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實施辦法
第 6 條
本辦法所稱老弱而無工作能力,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五十五歲以上或十六歲以下而無固定收入。
二、身心障礙致不能工作。
三、罹患嚴重傷、病,在三個月內無法痊癒。
四、照顧無法自理生活身心障礙者或罹患嚴重傷、病,在三個月內無法痊
癒之扶養親屬,致不能工作。
五、大學校院博士班、空中大學、空中專科、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及
夜間部以外之在學學生而無固定收入。
六、獨自照顧六十五歲以上老人或扶養六歲以下直系血親卑親屬,致不能
工作。
七、婦女懷孕無固定收入。
八、其他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
所以她家要算有兩個有工作能力的人
簡單說認定你唸夜間部就是要去工作不算沒工作能力
請不要和別人搶有限的資源了的意思
簡單換算一個有工作能力的人至少可以養一個
要看各種人會被算有多少收入 請爬前文 某篇有 不知道在推文還是回文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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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6.181.128
※ 編輯: depravity 來自: 220.136.181.128 (09/06 01:13)
推 qsindy:感謝... 09/06 01:21
→ depravity:其實是有些公務員很懶不解釋清楚我請你爬的也是公務員.. 09/06 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