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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airybaby (精靈北鼻)》之銘言: : : 推 depravity:算 11/04 22:05 : : 推 depravity: 妳借卡號以前就該想到這點了現在你只能看祈禱有沒有效 11/04 22:26 : : 推 depravity:對了,對方填寫不實資料你應該還是偽造文書的共犯 11/04 22:30 : : 推 depravity:妳有沒有幫手不重要從妳給卡號那一刻開始就是共犯了 11/04 22:48 : : → a386036:當然算!詐欺為非告訴乃論罪,等收法院傳票吧! 11/04 22:51 : : 推 depravity:原PO這種本來就有罪被告正常的啊 11/05 11:38 : : → depravity:至少她已經是偽造文書和詐欺雅虎站方的共同正犯了 11/05 14:16 : : 推 depravity:搞不好她直接認這筆詐欺總刑額還較低畢竟只有一條罪不是 11/05 14:20 : : → depravity:三條罪 11/05 14:20 : 大家好,我對這個case及上面兩位網友的意見還蠻好奇的.. : 這樣真的算是「共犯」嗎? : 下面提出個人看法,還請不吝指教! : 1.想請問depravity. 您似乎認定原PO是"偽造文書和詐欺雅虎站方的共同正犯" : 您可以說清楚原PO觸犯的分別是刑法的哪幾條嗎? : 偽造文書 -> 刑法第15章偽造文書印文罪210~220的哪一條? 1.她提供卡號給他人於填寫給雅虎的合約當中的個人資料做不實填寫 當然觸犯210和216條啊 她們共同偽造私文書並且行使不是嗎? 而且這部分她也知情且同意不是嗎 還是yahoo合約中允許使用他人卡號 這我沒去看 有就是我錯了 @@~ : 詐欺雅虎站方 -> 這是哪一條? =.= 這裡我看錯了 我以為提供卡號是為了不付3% 看來不是這樣 那沒有觸犯329因為沒有獲得財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8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