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luebeer (●( ¯▽¯;●)》之銘言:
: 一、車禍發生日期:
: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 11/2
: (為家人發生的事件,代為PO文請教)
: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 有,
: 我方(一人)擦傷(現場救護車簡單處理,沒驗傷)
: 對方男生擦傷,雙載一位女生左手脫臼(現場打石膏,有開醫院證明-
: 醫生有說明不需開刀只需好好休養),皆學生
: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 有報警/作筆錄 / 因有車要過所以有將我的機車原地扶起(警察說原地扶起不影響).
: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 對方應該有,我的車沒有(事後趕緊續保)
續保來不及了
1.會有罰單
2.這次醫藥費請自付
3.如果你不負有人會幫你先父在跟你代位追償
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9條規定,投保義務人未依本法規
定訂立本保險契約,或本保險期間屆滿前未再行訂立者,其處
罰依下列各款規定:
一、經公路監理機關或警察機關攔檢稽查舉發者,由公路主
管機關處罰鍰。為汽車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
以下罰鍰;為機車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
罰鍰。
二、未投保汽車肇事,由公路監理機關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
三萬元以下罰鍰,並扣留車輛牌照至其依規定投保後發還。
第50條規定,公路監理機關於執行路邊稽查或警察機關於執
行交通勤務時,應查驗保險證。對於未依規定投保本保險者
,應予舉發。
投保義務人接獲違反本保險事件通知單後,應於十五日內到
達指定處所聽候裁決;屆期未到案者,公路監理機關得逕行
裁決之。但投保義務人認為舉發之事實與違規情形相符者,
得不經裁決,逕依公路監理機關所處罰鍰,自動向指定之處
所繳納結案。
: 五、事實經過:
: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 我方因跟錯車所以一時情急未2段式左轉,當下確認為紅燈且對向無來車故直接迴轉
: 迴轉到隔壁車道轉正後,被一台機車從左側後方撞上,機車後面方向燈那區碎裂
: 對方一支後照鏡斷裂,騎車者小擦傷但被載的女生因脫臼送醫院
沒兩段式左轉??紅燈對向無來車??
不懂~~沒兩段式左轉對向來車是綠燈才對
又回轉到隔壁車道???更神奇
到底是???
如果是依據你說我推測有可能是你這方應該是紅燈左轉
被順向車從後方追撞
: 等待警察處理的時間中,對方一直提要私下和解,
: 表示說有看到我但剎車不及(這句話我想他應該不會告訴警察登記在筆錄上).
不會說??
想太多....又說故沒注意直接撞嗎??
然後無責變有責???
: 但警察作完筆錄後並無將雙方帶回警局作和解的動作,可能是因為有人送醫院的關係
: 告知我們直接送調解.
: 當天做完筆錄大家就到醫院探視受傷的女生,等到晚上10點多其家長從南部上來
: 他們要離開之前,有對女生家長說明當時情況,對方告知各自負責車子修理費用
: 他的小孩他自己負責,然後就搭車離開了.
: 後來調解會上,女生家長出示收據
: -1.車禍當天醫院的正式收據
: -2.民俗療法的手開收據-說明一天費用800,上面直接註明了連續將近20
: 天的看診費用(要求以此為索賠標準,開價近10萬的費用)
: -3.一張手開3000元的X光費用
: 後因本身經濟狀況不佳所以告知無法負擔,女生家長隨即表示那直接送法院
: 六、問題:
: 1.調解委員有提到過失傷害的罪責,請問依此情況會被判多久?
284I前:因過失傷害過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
下罰金。
84I後: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若為6個月以內有期徒刑通常可以役科罰金
除非態度惡劣
: 2.被載的女生提出的賠償費用是我全數負擔或是我和載他的人一同視責任比例分擔?
你說哩
怎麼看都是你的錯~~~
你要憑哪一點要對方幫你負擔
依據強制險法規醫藥費你就要100%負擔
其他財務與工作損失入果另一方有過失才是依比例分攤
另外你還要負擔對方修車費,還有一張未投保強制險罰單
還有對方不管是騎士還是乘客都可以告你過失傷害
嚓傷也是傷
: 3.到時出庭的注意事項有哪些呢?
建議你談好價錢和解掉惠比較快
好好談很好處理
上法院公事公辦你不會好過
: 我知道自己不應該為了省一點時間沒有遵守規定兩段式左轉,但對方的車速應該蠻快的
: 要不怎會看到我而剎車不及呢?
: 自從調解沒成功後,家人都在為我的事情擔心,也讓自己睡不好,工作的時候一直無法專心
: 所以想到板上請教各位先進.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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