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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a9693 (黃小武)》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因為之前朋友的身分 : 不能登記買車 : 由於當時跟他的關係還不錯 : 所以沒想太多就借他登記為車主 : (車主登記是我-但實際上車子都是他在用) : 但最近接二連三收了幾張紅單 : 感覺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 : 想請朋友把車子過戶回去 : 但他卻置之不理 : 問題: : 如果他不想解決的話,我該如何自行解決呢? : 不想在收到罰單了!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Q:車輛贈予或買賣後,新車主不辦理過戶,為維權益原車主該如何處理? A:如下 可由原車主公示催告(刊登報紙或送達之存證信函),逾一星期仍不辦理, 攜帶證明文件(個人身分證、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及公司或商業登記 證明文件影本)、印章、報紙或存證信函正本,填寫異動登記書二份,查清稅 、費及違規積案後辦理拒不過戶註銷牌照登記。 惟依規定,大自客(貨)車,特種車、租賃車、營業車輛不 予受理登記。 資料來源: http://www.mvo.taipei.gov.tw/ct.asp?xItem=65489&CtNode=6694&mp=117011 第四問 - 車是他的,牌是你的,你直接把牌照註銷並不違法, 其他的事情,就讓他跟監理處去吵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89.53
ga9693:實用的資訊~謝謝你^^ 09/22 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