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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ttnewguy (哆啦)》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上學期我還有多位同學在學校部門替老師工讀,但是會計漏報了款項, : 例如A同學自動被扣了6小時,B同學被扣了3小時, : 還有這種情形:95(時薪)*10小時*10天 應該要有9500 但是卻只有950, : 也就是只報了1天的錢,問題是當初幫我們報帳的老師是拿表格跟我們 : 確認的,所以這一定是會計的問題, : 所有的同學加一加共有12萬左右的金額, : 直到這學期,他被我們去信寄給他以及他的上司,他才說上學期的經費 : 已經關帳了,他會在這學期的經費可以動用後報給我們,以這學期的來 : 填補這個漏洞,但是問題又來了,這期的計畫經費就會這樣被扣掉一半, : 我們老師又是負責這個計畫的主導人,也就反而被綁住了。 : 問題: : 請問這樣子算挪用公款嘛?  : 還有我們當初被扣掉的款項以法律來說可能會是侵占?或是什麼呢? : 而這算是民事問題嗎? : 不好意思問題有點多,謝謝大家看完!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這只能算是行政疏失,構不上挪用公款或侵占 因為如果是教育部計畫,沒有核銷完的費用,都是繳回國庫,不會有挪用或侵佔的問題 另外了不起就是請民事求償利息返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244.117
pttnewguy:不過內情是: 對方是和我所屬的專案教師槓上了 10/01 19:28
pttnewguy:他其實是故意拖延的 而且這樣一來 老師這學期的經費 10/01 19:29
pttnewguy:就去了一半 真的無法可治就算了Q_Q 謝謝你! 10/01 19:30
oldsam:我看e兄的說法只是說不構成挪用公款或侵占,並不是表示會計 10/01 21:31
oldsam:沒責任,畢竟有人的權益受損是事實。 10/01 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