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risBear (Splendid Sun)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刑事] 對方電話騷擾在先控告我妨礙 …
時間Mon Oct 5 01:27:28 2009
※ 引述《ivan741130 (綠豆)》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在y拍買東西,對方寄錯物品,size也不合於是順便更換尺碼,
: 原本溝通好要退我郵資,並叫我把退款帳號和商品一起寄還給他們,
: 但讓我等超久才收到物品就算了,還騙我說是跟日本調貨,
: 其實根本沒有,只是把原本賣場有的現貨直接寄給我...
: 但現貨不是我買的顏色,
: 第二次收到又是錯的顏色還寄錯地址整個很不開心,
: 於是追問郵資如何退還,對方馬上用無號碼打電話來叫囂一番,
: 翻臉不認帳退郵資的事...
: 我只是想換回自己買的顏色,但是對方事後不給換,
: 並說你去跟消基會說啊
: 一付黑道老大姿態.....
: 男友傳了簡訊給對方,詢問到底給不給我們正確的商品,
: 如果不給我們換,就要採取法律途徑解決,
: 之後,換我男友手機被騷擾.....
: 因為對方用網路電話(應該是)一直打來但我不想接了,
: 換打給我男友,結果半夜兩三點,我們受不了就接了起來,
: 問對方到底要幹嘛,他就說,沒有啊,叫你起床尿尿...
: 我後來在評價中回覆對方"再打電話來鬧啊,真是沒水準"
: 結果他真的跑去備案了"妨礙名譽"
: 期間我有收到另一位買家寫給我的mail,
: 也說被他用未顯示號碼騷擾過,叫我要小心之類的
: 信件我還留著
: 問題:
: 請問到時如果地檢署開庭,檢察官會視情況不起訴嗎?
: 因為真的是對方騷擾在先,其他買家也有相同經驗,
: 我當時沒錄音,但是至少有人證(男友),
: 被起訴的機率是?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這種賣家真的該好好玩他- -+
「備案」更本就不會進入到刑事訴訟程序,充其量只是警方的紀錄簿
載明有此事情之發生,必須要正式報案才能進入到刑事訴訟程序,所
以對方備案更本就不用害怕,此部分合先序明。
另有問題的是「沒水準」這三個字,今天民事交易有問題理論上可以
交易習慣之評論,但是還是有適當得限制,如果說「沒水準」這三個
字確係有可能構成,不過等真的對方報案進入訴訟程序再說。
致於網路拍賣糾紛建議可先透過網路購物的負責公司申訴,即本案中
之雅虎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申訴,畢竟本案僅係單純之民事糾紛,刑事
上就個人觀點查看似難成立刑法第三百三九條之詐欺取財罪。
關於對方用無顯示號碼鬧人,雖然內容沒辦法錄音,但是可以向自己
的電話服務公司申請通聯記錄,看看有沒有辦法把無顯示號碼之號碼
調閱出來,如可行則在日後對方爭訟中做證據之準備。
最後,關於未退款運費部分個人判斷這係屬民事糾紛,如果要告以刑
法第三百三五條侵占罪也似乎很難成立。民事部份僅單純買賣契約中
物之瑕疵擔保(民法第三百五九、三百六十條),即主張買賣標的物
有瑕疵可向出賣人主張減價、解約或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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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幹你媽的!沒看過人魚啊!
██████皿█ ▄▄▄▄▄▄▄ 崖上のbo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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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6.121.61
※ 編輯: ChrisBear 來自: 220.136.121.61 (10/05 01:29)
推 cote5566:請問備案會有三聯單嗎 10/05 23:44
→ ChrisBear:報案才有 10/06 02:18
推 cote5566:謝啦 10/06 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