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iunpin:道處條例上沒規定未戴安全帽要隔兩小時才可再取締喔:) 10/16 20:04
※ 引述《tengofly (天狗飛)》之銘言:
: 之前唱歌出來 安全帽被偷
: 好險後來有同事借我
: 可是我突然好奇一個問題
: 就是如果我沒戴安全帽騎回家
: 在一個路口被一個警察開罰單 這沒有異議
: 如果每個路口都有一個警察 我就會在回家途中
: 被開好幾張沒戴安全帽的罰單嗎?
: 還是可以說 剛剛被開過了 所以不能再開了?
: 如果可以這樣的話 期限在多久以內呢?
: 像是半小時內同一個項目只會被開一次之類的期限@@
: 感謝!
我沒記錯的話
是兩小時內不會再被開
就算被攔下來
也可以提出之前那一張罰單給員警看
主要設立兩小時的目的,在於一般兩小時已足夠購買新安全帽
如果兩小時還不能購買新安全帽
就在於不願購買,而不是無法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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