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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我上個月在餐廳用餐(全省某拉麵連鎖店)被工讀生撞到肋骨造成挫傷與拉傷 已經向商家請求醫藥費 商家已經轉給保險公司處理 關於公共意外責任險部分 因為對方只願意賠給我醫藥費 不願給我精神賠償部分 就是看醫生的時間以及讓我痛的代價賠償 而我自己本身也有投保意外險 問題: 我是想請問 我可否同時向對方保險公司 以及我自己保險公司求償醫藥費嗎?? 也就是我有雙重求償權利嗎? 因為對方不願陪我精神上損失讓我覺得很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是我以前唸過關於保險法跟保險學的部分 第一 比如發生車禍 保險代位是保險人會賠給受害人 受害人不可再向加害人求償 以避免受害人雙重獲利 這是保險代位的功用 但我的情況不同 如我想雙重獲利 是我自己繳的保費發生保險事故 應該兩者不一樣吧?? 第二 保險學上我記得 如果受害人醫藥費是10萬 對方保險公司只願意賠償8萬 那剩下的兩萬才可以向加害人求償 這與我的狀況也不一樣 因為我聽到的同學是跟我說 如果我醫藥費10萬 對方保險公司只願意賠償8萬 剩下的兩萬只能向加害人 也就是那間餐廳求償 或是剩下的兩萬 只能向我自己投保的保險公司意外險部分求償 寫了一堆 我只是想問 我到底能否同時跟兩間保險公司求償??? 它們會不會去查資料不讓我兩邊求償?? 如果可以的話 我要想辦法弄第二份收據,診斷書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87.22 overtop2:轉錄至看板 LAW 10/20 19:07
depravity:你可以提起訴訟要求精神賠償 10/20 19:32
zazazas:反正兩邊都申請就對了 能不能准是保險公司的事 10/20 21:21
ChrisBear:公共意外責任險賠醫藥費用,實支實付 10/20 21:32
ChrisBear:基本上除非商家跟保險公司有特約否則不賠償精神慰撫金 10/20 21:33
ChrisBear:如果您硬要商家賠償就必須起訴 至於勝敗...... 10/20 21:33
ChrisBear:自己的意外險部份也可以請求自己的保險公司理賠 10/20 21:34
ChrisBear:不過明年保費會增加 10/20 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