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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esulafe (塵歸塵 土歸土)》之銘言: : 標題: [刑事] 人資洩漏個人婚姻狀況給同事知道該怎麼辦? : 時間: Mon Oct 26 15:32:37 2009 : : 事實經過: : : 剛休完婚假回到公司,同事給與熱烈掌聲恭喜我結婚 : 但我除了請婚假外,根本就沒人知道我結婚了 : 我問我主管,他說是人事把我的婚假單給他簽他才知道的 : 問人事為何把我要結婚跟所有人說了? 他說:這是值得恭賀的事為何不能說? : 我的工作是獨立作業的 不需要同事在我婚假的時候代班 : : : : : 問題: : : 我知道對人事舉證 證明他洩漏我請婚假的事 實務上很難 : : 但有沒有人知道 這件事情有可能違反哪幾條法律? : : 人事本來就是個大嘴巴的"媽媽" (又稱死八婆) : : 怕之後還有些要經過人事的 又成為同事茶餘飯後的八卦 為什麼回文.. 因為我要幫有緣人留下事證 如果剛好有知情的人看到..而你被告了 不光是為有緣人留證據.. 更是為了你這PO文能如你所願的成為同事茶餘飯後的八卦 : : 煩請各位幫忙了 謝謝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218.211.57.74 : 推 iscu:暫時找不到公司公佈內部人員請假有違法之處~ 但是.. 10/26 15:58 : → iscu:只要有任何知情人士看到這篇文章 侮辱絕對可以成立 10/26 16:01 -- 當面對無限期的蔓延等待,蠱惑心情的 是種輕輕的品味 轉個身既可以前進,也可以後退的驕傲, 與五呎的自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36.158
depravity:這篇有散佈於眾的意圖?? 10/26 17:42
ChrisBear:這篇回文是幹麻的?  10/26 20:04
ChrisBear:阿..對了如果原po被告這篇的作者也會一並被告喔 10/26 20:05
ChrisBear:個人認為可以好好討論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的幫助犯>.* 10/26 20:06
solsol:不懂 告訴乃論 告時一定要告這回文的嗎?不能只告一個? 10/26 20:34
hoboks:C大的意思應該是原波有犯罪的話 這篇作者也會有犯罪的意思 10/26 20:44
hoboks:不過h大可以主張沒有散布於眾的意圖 純粹手癢備份 哈 10/26 20:45
snowtoya:備份了怎麼可能沒有散布之意= =+ 10/26 21:05
snowtoya:不過這標題的原原PO是不構成公然侮辱的,因無指名道姓 10/26 21:06
ChrisBear:請問犯罪事實之ㄧ部起訴效力有無及他部? 10/26 21:06
ChrisBear:個人認為備份在看板原汁原味的呈現 就是有散布的意圖 10/26 21:07
snowtoya:即便有相關人知道他在講誰,然其並無對不特定第三人攻擊 10/26 21:07
snowtoya:其同事的意圖,故妨害名譽之罪不成立 10/26 21:08
ChrisBear:內文啦 S大...他指名人資是XXX.... 10/26 21:09
ChrisBear:剩下的交給你了S大....我要去寫報告.... 10/26 21:09
snowtoya:可是不特定第三人哪知道她哪間公司啊XD 10/26 21:10
ChrisBear:我個人認為很難成立犯罪 當然H大認為有 所以我才推文 10/26 21:13
snowtoya:XD 好啦~您快去寫報告,我也要去翻翻期中考的書了T_T 10/26 21:15
snowtoya:本學期修了9科共22學分必修+ 2科共3學分選修= =+ 10/26 21:16
ChrisBear:那我修10學分ㄟ...不過是研究所....埃ˊˋ 10/26 2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