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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icky99 (過冬至就開運囉~)》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最近在整理過去的舊書打算上網拍賣,但是關於補習班的講義能不能賣,有點疑義 : 因為講義首頁有寫版權屬於授課老師所有,勿以任何形式販售他人。 : 問題: : 如果是販售當時上課的講義、補充資料,不是自行影印販售或是販售錄音檔 : 單純是上課發的講義,也算是禁止的範圍嗎?也就是說當時繳補習費本來就不包含 : 講義的意思嗎?在智財法裡的規範,買賣講義跟買賣一般書籍是不是不太一樣? : 因為之前繳錢也沒問那麼多,想說不能賣的話就只好拿去回收囉~ :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不管是書或是講義 著作權皆屬作者所有 但作者不能以版權所有「禁止流通」 最多是禁止翻印 因此如果你賣的是正版 依據權利耗盡原則,你賣的物的所有權,在補習班將講義販售、贈予或其他方式轉移 給你時,不能再主張「物的所有權」 如果可以主張,那麼補習班可以隨時收回講義,這合理嗎? 因此賣的是正版,就是一種物的所有權轉移 補習班無權干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244.111
vicky99:感謝回答 11/23 22:08
ganbaday:但是原PO錄音檔只能自己留喔!附贈都不行... 11/23 22:17
ganbaday:你有辦法的話可以把錄音自己整理成完整筆記就可以...XD 11/23 22:17
newapply:E大事著作權高手 11/24 11:22
mot96: push 11/30 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