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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ienchiwei (tien)》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老闆口頭解雇我,我要求他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他為了逃避支付資遣費而拒絕我, : 之後數日我一再要求,他一再推託,直至我發出存證信函,他才改口說:「我沒辭你 : 呀!你就回來上班呀! : ﹝語氣很輕蔑,我若回去上班,一定會被逼得受不了而自動離職,達到他免付 : 資遣費的企圖,以往他都是這樣辭退員工的﹞ : 於是他帶我到他的辦公室談話,並偷錄音,達到他要的內容:「我沒資遣你喔,明天 : 你就來上班...」。此後他的態度更傲慢,我深感受辱,並造成身心失調而就診...至 : 今仍無法工作,也因無「非自願離職證明書」無法申請失業補助.... : 此案經勞工局協調不成已進入訴訟程序,他為了證明沒解雇我,將他錄的錄音檔及談 : 話內容文字檔呈上法院作為他的證詞: : 請問: : 一、他有有觸犯刑法315-1條「妨害秘密罪」嗎? : 二、我深感受屈辱,可以提告嗎?可以求賠償嗎? : 在此先謝謝為我指點迷津的朋友們!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在實務上 這一段對話,並非是你單方面述說,而是你與老闆之間的對話 所以老闆錄的是你與他之間的對話,並不構成妨害秘密,但如果錄的是你與其他人的對話 (在私人場合)百分之百是妨害秘密。 舉例來說 我在家裡裝設電話答錄器,側錄了所有來電,算不算妨礙秘密? 我在公司為了防範盜竊事件的發生,用廣角鏡頭二十四小時錄影,算不算妨礙秘密? 我受人恐嚇,而為了自保,引誘對方出來,錄下口頭恐嚇的證據,算不算妨礙秘密/ 以上都不算 那麼今天你說老闆要解僱你,要看你提不提得出實證?如果你也有錄音,就表示老闆解僱 你在前,你當然也可以主張資遣,可是顯然你提不出證據,而且有利的證據是老闆的錄音 ,他說沒有解僱你。 那就像推文說的 去擺爛,對付爛老闆,然後隨時準備錄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244.111
hsinyeh:你的例子 例1也可能犯罪 例二是通訊監察法排除315-1適用 11/27 13:01
hsinyeh:下午睡醒我再看看有沒有相關判決ˊˋ 11/27 13:02
hotwingking:"自己家裏" 就意思支配來說 是難有主觀犯意吧 11/27 16:29
hotwingking: 論 11/27 16:32
hsinyeh:自己家裡的意思 是否有其他人有共同居住事實? 11/27 16:48
hotwingking:嗯 只是自己家裏 是無故還是有故? ^^ 11/27 16:52
hsinyeh:說不出來"故"是什麼當然就推定無故.. 11/27 16:53
hotwingking:推定都出來了喔...這兩個子寫在刑法題裏會扣分吧 11/27 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