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and (~)》之銘言:
: 事實經過:我昨天簽了一分投資型保單,可是昨天晚上經過友人的分析
: ,我覺得並沒有真的符合我的需求,推銷員沒有清楚的回答
: 我的問題,或者說我沒有聽出來他其實在講什麼。除了簽名
: .身分證字號.身高體重是我寫的外其他都還是空白。
: 問題:我希望可以後悔不買。這樣合法嗎?須要賠償任何金額嗎?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謝謝大家:)
投資型保單在金管會審核的時候,有一條關於要保人於契約簽訂後,
在數日內可以無條件解除契約之規定,通常是給予七到十天的猶豫期
間,僅需要保人向保險公司用書面表示原投資型保單欲作廢即可。
當然這只是原則,畢竟每家的投資型保單略有不同,最主要請拿出自
己簽的那份保單,自己去找有沒有我說的那個條款。
--
○ ○ ◢█████◣ ○ ○ ○
○ ██◤◤◤◤▎ ○ ○
○ ◢█◥██⊙–⊙▏ 幹你媽的!沒看過人魚啊!
██████皿█ ▄▄▄▄▄▄▄ 崖上のboyo
○ ◢█∕█◥██︶◤◤ ○ ○ ○
▂▅▄▆▇ by Airsuppl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24.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