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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kyis2429 (Confident)》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事情發生在某大學 : 在對方長期不斷言語挑譽 與 各方面針對的情況下(類似校園凌霸) : 小弟終究無法忍受 而出手攻擊了他 : 因為是在班會上公佈事情時出的手 : 所以不論師長還是同學也都看到了事情發生的過程。 : 事後小弟有意去道歉 : 但當然對方挨了打 也不會認為自己有過錯 : 當下便馬上威脅說要提告 : (小弟是徒手攻擊 一陣推擠有造成他頭部上4cm的劃傷) : 如今在校師長提議和解 : 希望讓小弟拿出8000元新台幣解決此事 : 若不和解 就以雙方記大過處份 : (雙方皆以20歲以上) : 問題: : 只是這樣的傷害 真的能提告嗎? : 若真提告 應該如何應對? : 在法律上這種案件 真是先出手的先輸嗎? : 先感謝各位幫助無知小弟 若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一事歸一事 他言語挑釁你,問題是要看言語的內容,如果講的內容並未觸犯任何法律 你只是聽了不爽,就打人,那當然是先打的先輸。 (你沒提到對方有還手) 那就算言語內容有觸犯法律,也應該透過學校或司法機關解決,結果還是 先打的先輸。 另外,你打他,為何他也要被記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244.111
gadoma:大概是原文說"一陣推擠"吧 12/10 17:05
skyis2429:師長說明是因為校規的處份 不論是誰動的手 都理當受罰 12/11 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