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ttLife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BigVibo ( )》之銘言: : 我的父親在工作閒暇的時候,喜歡把音樂進行節奏上的改變 : 以及把兩三首歌接在一起,都只是單純在家裡自己玩自己聽, : 只是有朋友知道我爸有這個興趣, : 希望我爸燒一塊他改編過的音樂讓他在公開的場合撥放 : 但我爸爸認為這樣應該有違法 所以拒絕了 : 我只是想請問各位法律人 我爸的朋友應該有違法 : 而我爸的部分有嗎? : 如果只是因為朋友的關係而給他,但知道他要公開撥放, : 但只是給他沒有賣他, : 這樣觸犯哪些法律?後果嚴重嗎? : 謝謝大家 如果你爸爸將改編之後的作品燒給朋友 這是違法的 因為已經將重製品散佈出去。 所以你爸爸的行為因為都只是單純自己玩,還能主張合理使用 那將重製品轉贈給別人,可以視為散佈違反著作權。 這一點來看不管有沒有買賣都是違法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244.111
BigVibo:謝謝你的回答 12/22 21:36
BigVibo:只是像在夜店或舞場他們的DJ也會改編歌直接撥 怎不犯法? 12/22 21:38
depravity:告贏夜店賺一筆換來以後被抵制又不見得話算 12/22 22:09
depravity:告贏妳爸賺一筆搞不好比妳爸一輩子跟他買的產品賺的多 12/22 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