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orman25 (norman)》之銘言:
: 一、車禍發生日期:
: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 五、事實經過:
: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 六、問題:請問是不是撞後面的那一台車一定錯,因為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如果單憑你這句話,是沒有錯的
像車子在行進當中,前車發現前方有障礙物,剎車,但是你後車未保持安全車距而撞上
當然是後車的錯。
那如果是前車在綠燈狀態一直未行,等於占住路中間,你再撞上,可能雙方都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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