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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owordisland (噬血的豹子)》之銘言: : 事實經過:在校外購買腳踏車 : 不勝購買到贓車 : 在經學校駐警隊通知後(被告知疑似贓車須到案說明) : 因為與駐警隊發生糾紛 : 腦袋一熱的情況下 : 私自猜卸其腳踏車之前輪(因前輪索在竿子上) : 並在未通告其隔壁同系之同學好朋友之前 : 私自移動騎腳踏車 : 並同樣把腳踏車前輪卸下 : 與原本綁在竿子上之腳踏車掉包 : 再把螺絲裝回去的當下 : 被巡邏的駐警隊發現 : 被以現行犯的身分起訴偷竊 : 情況有點複雜若有疑點 : 歡迎指教 : 問題:請問這是否構成偷竊 : 疑點1.私自拆卸疑似贓車但並未證實的情況下算是否算偷 : 2.在未經他人同意移動並拆卸他人之腳踏車雖無不軌與偷竊之心是否算偷竊 : 就算他人事後同意也不可? : 請問何謂現行犯與偷竊跟侵占之差別其罪刑輕或重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看您的文章有點累,恕我預設情況 你所指的情況是否 你不慎在校外買到"疑似"贓車的腳踏車,然後駐警通知你要到警局到案說明 (那你怎麼會與學校駐警發生糾紛??) 一般情況被認定為贓車之後,通常都會被扣押住。這時任何人都不能動。 另外隔壁同系同學的好朋友又是什麼角色在本案中? OK 簡單一點 今天這輛車被警政機關判定為贓車,我相信是基於烙碼或其他證據,所以你買到贓車大概 確切的情況了。 那今天你明知道該車被判定為贓車,還去拆卸車子的零件,就算你主觀無偷竊犯意,但是 整個看起來就算是偷竊。 那這輛車如果是贓車,就算你朋友同意你拆,你也不能拆。 現行犯不是罪刑,而是在犯罪過程中被發現追捕,例如搶劫銀行離開現場,被路人追捕, 這種叫現行犯。 另外竊盜與侵占,可以參考刑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244.111
monologist:好像是把朋友的車牽去調換 A__A 01/05 18:50
depravity:所以她是想偷換被扣的想日後凹那台不是贓車?? 01/05 18:56
sindyevil:這題連同原PO的推文 都可以用下來討論 很有意思 01/05 22:08
DoReMi511:到底是誰"疑似"買到贓車啊? 01/06 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