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terpirse (小嘉)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租賃] 租約未到期,押金可否拿回
時間Wed Jan 6 08:04:53 2010
※ 引述《JJCHEN0922 (井)》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小弟之前租屋簽約簽一年,第一天搬進後,後來跟房東說半年就好
: ,但啟約沒改(忘記改期限半年)
: 這樣租金押一個月,房東意思不還
: 問題:半年後我不住了,和房東拿這押金,但房東堅持不還
: 照啟約走,感覺很差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後約改前約,但未書面立約
這一點還是房東理虧,因為口頭契約仍屬有效
等於後來以口頭立的約在租期部份已經修改了租約期限
但是未以書面訂定
因此房東一口咬定仍為一年
如果你可以舉證雙方有口頭立約改半年,押金可不付。
另外推文提到如果押金有付,房東能再將屋租他人嗎??
如果租約為一年,你半年就不住,房東扣押金是一種雙方訂約的違約金
所以扣押金只是違約金的一部份,並不說扣了押金之後,房子在半年內
都不能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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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122.159
→ yanginru:你忘了,他並沒有說房東有答應!照他的文章:後來跟房東說 01/06 08:28
→ yanginru:半年就好←並未說明房東是否有表示承諾同意,且舉證困難 01/06 08:29
→ yanginru:你後面獎的不能改租是正確的!!不過房東可以請求你幾付全 01/06 08:32
→ yanginru:部整年的房租。如果你現在只付了半年,它可以要你補足下 01/06 08:33
→ yanginru:半年的。你最好再跟房東好好談談看吧... 01/06 0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