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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winme (台南永康找好牌友 50/20)》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話說某間學校規定碩士論文寫完 一定要無償授權給所上及國圖並要立即公開 : 以利學校未來數位化典藏並上載網路供使用,否則就不算完成離校手續。 : (也就是不能畢業..) : 雖然立意良好是為了加強學術分享..但是 這件事情本身也未免太誇張 管過界了吧 : 問題: : 怎麼想都覺得不合理 有關我論文要不要授權立即公開 不是個人意志問題嗎? : 這樣置入性綁票.. : 覺得 心裏不是很爽快.. : 學校這種作法 於法有據嗎?請各位懂法的 解我的惑..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一般來說 你雖然有付學費,但學校依然提供你學習資源與人力 因此 學位論文我不認為是專屬你所有 因此我認為學校有權要你授權給學校收藏,國家圖書館更不用說了 不過不能強制一定要公開電子全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244.111
ikehunting:-.- 01/06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