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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kiraayo (QQ小鐵)》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我同學再6月的時候找到某補習班的工作,但是雇主一直到11月中才幫他加勞保. : 而且為了省保費還少報薪資.報18000實領35000. 還有補習班立案申請是托育中心. 跟勞保局檢舉勞保跟勞退低報,還有沒有當日加保 立案申請這部分不知,大概是社會局管的吧? 外語老師如果沒有申請工作證(不確定也可以),可以跟勞工局檢舉 或向職訓局檢舉,會轉到勞工局 做白工部分可以跟勞工局檢舉 北高兩市的話,也可以丟勞檢處 說被逃過,沒說個大概不懂是怎樣被逃過 不過你可以分解那些部分跟這些單位檢舉,匿名檢舉或要求保密 應該可以罰的很痛快 向越多單位檢舉,應該被梭掉的機率越低低(如果有的話) 地方政府有時會因為民代壓力不直接開罰 中央的比較不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