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kiraayo (QQ小鐵)》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我同學再6月的時候找到某補習班的工作,但是雇主一直到11月中才幫他加勞保.
: 而且為了省保費還少報薪資.報18000實領35000. 還有補習班立案申請是托育中心.
跟勞保局檢舉勞保跟勞退低報,還有沒有當日加保
立案申請這部分不知,大概是社會局管的吧?
外語老師如果沒有申請工作證(不確定也可以),可以跟勞工局檢舉
或向職訓局檢舉,會轉到勞工局
做白工部分可以跟勞工局檢舉
北高兩市的話,也可以丟勞檢處
說被逃過,沒說個大概不懂是怎樣被逃過
不過你可以分解那些部分跟這些單位檢舉,匿名檢舉或要求保密
應該可以罰的很痛快
向越多單位檢舉,應該被梭掉的機率越低低(如果有的話)
地方政府有時會因為民代壓力不直接開罰
中央的比較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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