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ttLife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micronetplor (boring)》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我一位同事,經由別人告知,得知別人在網誌上毀謗她 : 而且沒有鎖起來,供人瀏覽 : 問題: : 因為我同事是經由別人告知,才去看到這篇文章 : 所以有人就說是經由別人告知才去看到這篇文章不夠成網路犯罪(不懂為什麼這樣說?) : 請問真的是這樣嗎?沒辦法提告嗎?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如果文章內容構成誹謗 那麼沒有鎖起來的文章 就可以供不特定多數人觀看 那就肯定構成誹謗或公然侮辱 至於誹謗或公然侮辱,要看文章內容 是不構成網路犯罪啊,還是構成了誹謗或公然侮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244.111
micronetplor:謝謝大家 01/13 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