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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ohahala (留學僧)》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我大伯有台老車 : 原本是不想開了所以借給他一個朋友開 : 但是他朋友以為是他不要開了 以為是送他 : 所以在車上有加裝一些東西 : 後來我大伯想把車拿回來 對方有些拖延 : 我大伯就直接去他家直接開回家了 : 請問這樣子我大伯有構成犯罪嗎?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請先確定當初係成立使用借貸契約或係贈與契約, 如該車之所人有係以借貸之意思借出,而相對人誤 為係為贈與時,乃屬雙方當事人之意思表示不一致 ,此時所有人應依民法第八十八條之規定,撤銷其 意思表示,解除雙方之使用借貸契約,並依據民法 第七六七條第一項之規定,要求占有人(相對人) 返還該車;值得一題之部分乃係汽車於監理站之登 記,乃屬行政管理,其登記為何人並不代表與民法 上實際擁有所有權等同!惟就貸與人誤為此係因贈 與取得而自行加工時,就加工之物部分,應依據民 法第八一二條之規定,端視加工物得否與汽車分離 ,若可分離則由原加工物之所有人取回,反之不可 分離或分離過過鉅者,各動產所有人,按其動產附 合時之價值,共有合成物,然若合之動產,有可視 為主物者,該主物所有人,取得合成物之所有權。 坦若加工物之原所有人因喪失所有權時,可依據民 法第八一六條之規定,要求就損害額部分對於添附 後之所有人主張不當得利返還,以價金賠償之。 又如汽車所有人自行將車子開回,係否有成立刑法 上之罪名?此時應端視該車實際所有權乃屬何人所 有,因上之論述可得知該車所有人自始自終均由您 大伯所有,係故所有人自行取回借貸他人之物,並 不生刑法上之罪名可言。(惟曾有實務見解認為, 動產所有人如竊取寄放他人保管之自己之物時,有 成竊盜罪,此點恐須特別注意!) -- PUMA要帥 有車|████ █████████▕搜尋進階搜尋 | 使用偏好 ▇▇  ̄ ̄ ̄ ̄  ̄ ̄ ̄ ̄ 搜尋: ⊙所有男生 ○歪國人 ○宅宅 ○台灣男生  所有網頁 約有 1項符合要帥 有車的查詢結果,以下是第 1項。 共費0.01秒 您是不是要找: 象棋 φtaipingeric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229.123
CrazyMarc:竊盜罪非保護所有,而是有正當原因的持有,因此,對於此 01/27 20:10
CrazyMarc:等持有的破壞,有以竊盜罪論之的可能 01/27 20:10
ChrisBear:對於所有人竊取自己之物部分,成立320部分就有肯否二說 01/27 20:15
Eventis:"行為人需有不法所有之意圖,即行為人明知其無法律上之原 01/27 22:28
Eventis:因(請求權或其他權利),而企圖將他人支配管領下之動產加 01/27 22:28
Eventis:以移轉並僭行所有權人地位之心態;亦即行為人主觀上雖知悉 01/27 22:29
Eventis:對該物於法律上並不具支配權利或請求理由,卻打算日後持續 01/27 22:29
Eventis:地以所有人地位自居而就該物加以掌握支配,方始構成該罪" 01/27 22:29
Eventis:(台高院90上易4232判決所示理由);本例行為人主觀以為成立 01/27 22:30
Eventis:使用借貸,未定期限之使用借貸,可推定借用人已使用完畢,或 01/27 22:32
Eventis:不能依借貸目的定期限者,貸與人得隨時請求返還(民470),是 01/27 22:33
Eventis:本例行為人既主觀以為係成立此一未定期限之使用借貸且不能 01/27 22:33
Eventis:依其目的定借貸之期限,主觀認為具有一即期無抗辯之借用物 01/27 22:34
Eventis:返還請求權,是不具"不法"所有之意圖,要難以本罪相繩.至於 01/27 22:34
Eventis:取回之方法是否該當其它罪名,則係另一問題. 01/27 22:35
lc301:竊盜罪保護 有持有說 所有權說 以及兩者都有說 而實務採兩者 01/28 0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