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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契約並無提到競業禁止條款(若有範本提供給我,那我會更確定,以我的認知理解的 : 確沒有) : 在此我要提問七個問題 : 1. 資方還未終止契約,若一直都不中止,我是否有機會拿到資遣費以及上個月的薪水? A;民法規定口頭契約也是合法契約的一種,如果雇主已經有解雇你的意思,例如我 說,你明天以後不用來了,或是我要資遣你,這種就表示解雇成立了,也表示雇 傭契約終止。 就算你的工作契約是書面,後面如果老闆口頭解僱或資遣你就可以表示契約解除 不一定要書面的才算。 : 2. 學生找我當家教,此舉是否有違法? A;一般所謂的競業禁止是指,你在某一家公司工作,而雙方約定在勞方離職後,不 得再去同一類型的公司任職,例如藥品廠的技師在一年內不得再任藥品技師的工 作,這就是競業禁止。 如果你沒有受此條款約束,就沒有違法。 : 3. 有家長會詢問我有關補習班的事情,我只說:"有四個老師也是瞬間消失",其中對話 並無不實,也並未誹謗補習班,但是補習班似乎想要用這個告我,請問這樣有違背法 律嗎? A:你如果能夠這證明你說的是實情,那四位老師就此之後就未在補習班出現,這不 能稱誹謗,而且如果只是少數幾位家長詢問,你回答,更構不成誹謗了。 : 4. 我在補習班的薪資要如何繳稅? A:補習班應給你扣繳憑單,如果沒有的話,去稅局問一下。 : 5. 如果我刻意找學生以及家長聯絡,這樣做有違背法律嗎? A:只要不講補習班的事,就不違法。 : 6. 請問若要讓契約終止,雙方需要準備哪些文件? A;請參考第一點 : 7. 在這樣的狀況下我必須注意哪些的問題? A:向甲方反應到底要不要再去上班,並錄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244.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