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epravity:線市政府緩拆還是可以訴訟拆除 XDDD 02/09 09:58
以法律面來說都不合法
還有要用哪一成的法律面看
84年之前的繼存違建是緩拆
不是不拆
只是說緩拆緩多久沒說
因為太多了懶的處理吧
可是如果有人瘋狂檢舉也是.....
不過話說回來
除非你是整棟透天厝或是整棟公寓都是你們家的
不然還有其他法律問題
像是侵占 公共危險等等
除非妳們有整棟住戶的分管協議
協議頂樓的使用全歸誰所有
還有要保證無危害公共危險之問題
不然發生意外若涉及阻礙逃生
※ 引述《fj73 (diving)》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版上睿智的大大們麻煩幫我看看~~
: 我們家在一個三十年老社區的樓上加蓋了十幾年(也大約84前後)的屋頂老鐵皮
: 附近的屋頂或新或舊也都有加蓋違建
: 就只有旁邊那兩戶鄰居(算不同鄰)沒有加蓋
: 鄰鄰 我鄰
: 口口 ▇▇ ▇▇ ▇▇
: 因為旁邊(相連但不同出入口的鄰居)新購入的用戶
: 看到我們有一個留著用來當作屋頂逃生通道通往他們樓頂平台的鐵門
: 他們看不順眼...覺得我們"可能"會通過那扇門到他們那邊的樓頂晃
: (我爹娘都說不會晃過去了對方還是堅持要封)
: 於是說要我們把門用泥磚封起來...封門的費用1~4萬還要我們自行負擔
: 否則報請台北建管處把違建拆除
: 老社區屋頂全部都是加蓋只因為他們上面沒有加蓋(只有鐵皮遮雨棚,之前問好像不算)
: 他們就說整排都拆光也不干他的事...我們找里長去跟他講也還是很堅持
: 里長也只兩手一攤說為了社區你們還是付錢消災 囧
: 問題:
: 1.我們是否有條文或理由可以主張拒絕封門
: 像是安全理由不得拒絕通行(我們隔壁的鄰居加蓋有留通道但只是通道而已一點也不安全)
: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八條共用結構使用限制
: 甚至民法792鄰地使用權 還是789通行權 799建物區分所有等 或者其他方式
: 請版上大大提供高見
: 2.是否可以主張不支付所生費用 (要我們付真的很沒道理!
: 而且日後不止變成我們新增違建還侵佔他們土地 ....還是屋頂不算他們的)
: 覺得被惡鄰恐嚇了...你不付錢你不封起來我就抓你...
: 莫名其妙好好的哪裡惹到你了
: 我被氣得不知道該找哪條...爸媽也是花錢消災...但我覺得花了錢反而增加後患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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