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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z2v2r2mk2 (快樂是自己找的)》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97年11月18日報名了電腦課程 73000元(有三種) 97 年?現在都 99 年了, 隔了一年多才來說要解決會不會太晚了? : 現金1000元 : 剩下的3000元*24期月付(遠東商銀) : 其中一種上了三堂課 就覺得沒辦法學會 也跟不上進度 就沒有再去了 : 問題: : 1.請問開課日期過1/3是怎樣認定的? : 因為我其中一種課只去了三堂 其他課也都還沒選期數 也沒去上 : 能否因為這樣可以退一半? 你是報了多少課程? : 2.這種課程類的服務 可不可以算是借款合約中(遞延)的商品 (因商品未取得) : 而跟銀行提出止付?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話說現在不少補習班都有這種問題吧……… 不過在這邊說明一下, 付款是你向遠東貸款支付給補習班, 也就是說從你簽下合約以後你的學費就已經從遠東撥給補習班了, 之後每個月繳的費用都是繳給銀行用來償還貸款, 也就是說補習班那邊已經當你把所有費用都繳清了, 之後的課程你不去上是你的損失不是他們的責任……… 更何況你拖了這麼久才想解決, 銀行的貸款應該繳了一半了吧? 當初想解決的話應該在銀行還沒撥款前就說要止付, 你現在應該是去問補習班能不能退費才是重點。 (雖然個人認為是無法退錢) -- 應徵時 『老闆你好 我是國立的 』 『有消息會跟你聯絡』 『老闆你好 我是私立的 』 『有消息會跟你聯絡』 『(把奶放在桌上) 老~~~~~~~闆~~~~~~』 『Amy! 給她個私人秘書職位』 國立私立尬不過兩粒 這就是現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5.243.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