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2v2r2mk2 (快樂是自己找的)》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97年11月18日報名了電腦課程 73000元(有三種)
97 年?現在都 99 年了,
隔了一年多才來說要解決會不會太晚了?
: 現金1000元
: 剩下的3000元*24期月付(遠東商銀)
: 其中一種上了三堂課 就覺得沒辦法學會 也跟不上進度 就沒有再去了
: 問題:
: 1.請問開課日期過1/3是怎樣認定的?
: 因為我其中一種課只去了三堂 其他課也都還沒選期數 也沒去上
: 能否因為這樣可以退一半?
你是報了多少課程?
: 2.這種課程類的服務 可不可以算是借款合約中(遞延)的商品 (因商品未取得)
: 而跟銀行提出止付?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話說現在不少補習班都有這種問題吧………
不過在這邊說明一下,
付款是你向遠東貸款支付給補習班,
也就是說從你簽下合約以後你的學費就已經從遠東撥給補習班了,
之後每個月繳的費用都是繳給銀行用來償還貸款,
也就是說補習班那邊已經當你把所有費用都繳清了,
之後的課程你不去上是你的損失不是他們的責任………
更何況你拖了這麼久才想解決,
銀行的貸款應該繳了一半了吧?
當初想解決的話應該在銀行還沒撥款前就說要止付,
你現在應該是去問補習班能不能退費才是重點。
(雖然個人認為是無法退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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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徵時
『老闆你好 我是國立的 』 『有消息會跟你聯絡』
『老闆你好 我是私立的 』 『有消息會跟你聯絡』
『(把奶放在桌上) 老~~~~~~~闆~~~~~~』 『Amy! 給她個私人秘書職位』
國立私立尬不過兩粒 這就是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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