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lsxh:我實在不知道 你是要幫我解答還是怎樣哩? 對方沒有要告我爸~ 02/19 03:10
→ flsxh:只是要把他的車修好! 公共危險跟違反道交法(酒駕肇事)要罰應 02/19 03:12
→ flsxh:該是確定吧? 其他的可能就沒有 02/19 03:13
→ a386036:你都認為你沒錯了~~~~反正上法院你就知道了 02/19 03:15
→ ChienFong:可問問題嗎0.0/ 所以肇事人只要做了筆錄後就一定被起訴? 02/19 03:16
可以
酒駕肇事屬公共危險罪,為非告訴乃論
筆錄做下去一定要辦
沒做筆錄檢警發現也要主動偵辦
簡單說你酒駕撞電線桿
跑去黑特版罵完
被警察看到就可以辦你了,雖然說有舉證上的困難
不過一樣可以
※ 編輯: a386036 來自: 123.192.2.109 (02/19 03:22)
→ ChienFong:我出車禍的時候是還有看現場圖蓋手印 還是酒駕已認定就 02/19 03:21
→ ChienFong:看什麼時候被正式起訴...? 02/19 03:21
→ a386036:就趕快和解掉,等開庭!遞上和解書 02/19 03:22
→ a386036:然後捐個款給公益團體收據附上去 02/19 03:23
→ a386036:捐款也不能太過沒誠意歐~~~~ 02/19 03:23
→ ChienFong:所以等於是要趕在檢察官起訴之前先完成和解才算safe? 02/19 03:24
→ a386036:這樣作完基本上不太會怎樣了,條件換緩刑吧 02/19 03:24
→ a386036:YES! 02/19 03:25
→ a386036:就算真的背叛徒刑不會太久也會給你役科罰金機會 02/19 03:26
→ a386036:說穿了用新台幣換自由 02/19 03:26
→ ChienFong:所以酒駕本身的公訴算在事件中 還是可以被和解給揉掉..? 02/19 03:26
→ a386036:不是柔掉,是可以從輕發落 02/19 03:26
→ a386036:你有和解有捐款表示你犯後很有悔意 02/19 03:27
→ ChienFong:(筆記) (筆記)ψ(.__. )a 看板長知識 02/19 03:27
→ depravity:如果緩起訴算揉掉的話 是有可能 02/19 03:27
→ a386036:這樣就不會被太過刁難 02/19 03:27
→ a386036:反正有噴新台幣,沒事機率很大 02/19 03:29
推 ChienFong:謝謝二位專業回答m(_ _)m 02/19 03:29
→ a386036:能做些義工也會加分歐 02/19 03:29
→ a386036:88風災一堆人因為義工機會多浴火重生 02/19 03:30
→ a386036:f大那篇,被法官看到就....下場會很慘 02/19 03:37
→ a386036:不過說不定他是想要激怒法官,才可以水桶久一點 02/19 03:37
→ a386036:另外提供參考~~~大陸酒駕是死刑 02/19 04:02
→ a386036: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對酒後駕車肇者的刑罰定出統一標準,未 02/19 04:09
→ a386036:來將依刑法第一一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定罪,也就是應處十年以 02/19 04:09
→ a386036: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02/19 04:09
→ a386036:台灣應該學學 02/19 04:14
→ Eventis:那種不過是重刑思想,沒什麼好學的.就算把酒駕直接擬制為殺 02/19 04:23
→ Eventis:人行為,也不過還在預備階段,預備殺人也才2年以下,酒駕有什 02/19 04:24
→ Eventis:麼理由超過這個價碼? 02/19 04:25
推 GinHsu:亂世應用重典,一堆酒駕事前根本不當一回事...出事了才找洞 02/19 11:14
→ proletariat:亂世用重典?你會看到更多人想討免罪罰硬凹的現象! 02/19 11:44
→ changjack15:我超想叫被害人告那酒駕的 不然把f的文印給對方看 02/19 13:40
→ changjack15:看被害人感想如何 02/19 13:40
推 depravity:所以我都教能多要盡量多要 要來捐也好 02/19 13:42
→ depravity:要嚇到對方不敢再犯 當做積德 02/19 13:42
推 ameko34:酒駕原本就有撞死人的高度預見可能性 一旦撞死人應該是故 02/19 14:46
→ ameko34:意殺人 不是過失致死 02/19 14:47
→ ameko34:現階段酒駕的刑罰都亂七八糟的 竟然還有法官把酒駕當結果 02/19 14:49
→ ameko34:犯 真他老母的 02/19 14:49
→ ChrisBear:因為台灣人酒駕行政罰不怕所以才改用刑罰 02/19 15:20
→ ChrisBear:立法理由闡明酒駕後肇事機率甚高所以本罪拉到抽象危險犯 02/19 15:21
推 JANYUJEN:如果肇事責任在自己,但發現對方酒駕且要求私下和解 02/19 18:20
→ JANYUJEN:這樣該答應他嗎?不然照法律走應該是我要賠對方吧? 02/19 18:21
→ a386036:建議不要這樣做,到時候被咬你恐嚇 02/19 18:42
→ a386036:你就堅持報警,等他自己講 02/19 18:42
→ Eventis:酒駕->殺人非直接關聯,哪來的高度預見可能性. 02/20 01:13
→ Eventis:抽象危險是將"不能安全駕駛"擬制為危險,不能安全駕駛本身 02/20 01:15
→ Eventis:仍然不等於公共危險(ex.在荒無人跡的山道中酒駕,這頂多算 02/20 01:16
→ Eventis:自害行為....@@a) 02/20 01:16
→ Eventis:並不是行政罰不怕就有改用刑罰的正當性,不然刑法只是多數 02/20 01:20
→ Eventis:人以其好惡控制並主宰少數人思想及行為的工具. 02/20 01:20
推 hcya:同意樓上。客觀上來講 光酒駕本身 很難被認為有殺人故意吧... 02/21 00:15
推 comfrey: = =就算被罰罰金,還是可以申請役服勞役…很爛的制度 02/28 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