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rkadam (酒鬼薔薇聖斗)》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選擇隨便一個新聞台,過一下之後通常就會出現以"翻攝自網路"的影片或畫面作為新聞的
: 報導。
: 問題:
: 新聞台這樣翻攝網路影片(*1)於電視上公開播出是否涉及違法?相關法規法條為何?
: *1:
: 以Youtube這類有在使用條款(↓)註明不得經由任何媒體(媒介)散佈網站內容的來源為準。
: You agree not to distribute in any medium any part of the Website, including
: but not limited to User Submissions (defined below), without YouTube's prior
: written authorization.
: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不會的
在著作權法上
以報導時事新聞為主的情況下,是可以適度引用來源,可以主張合理使用
況且行為地在中華民國
應以我國法律規範
如果YOUTUBE有類似的聲明
在牴觸我國法律的情況下可能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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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244.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