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ttLife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事實經過:小弟的工作是保全 但是上班時間與顧主的時間相同,類似銀行保全 也就是銀行休假我也不排班 不過我的顧主並不是銀行,可是有周休二日 但是保全公司會利用顧主公司休假,我們也跟著休假的時間 也就是週六日,要求我們加班,加班費是時薪95元 上班的地點在百貨公司,並不是顧主的公司 過年時公司的副理要求我,過年的七天假挪出四天加班 他有提到加班公司會發紅包,每小時150元 我想說加班費95+150紅包=245 那等於是接近2.5倍的薪水了,所以就答應了 過年那四天的上班時間是,一天上約8到9小時 四天合計34小時 結果後來過完年要結算紅包時 卻變成一天200元的紅包 而不是34小時乘以150元的紅包 所以我只領到四天800元的紅包 至於95元的時薪,則是下個月發薪日拿 問題:當初副理跟我說一小時150元的紅包 只有口頭上告知,沒有任何證據 後來我有問過一起加班的同事 他們也跟我一樣,是別的駐點過來這加班的 他們在每年的過年加班,除了正常的一小時95元加班費之外 只有多這一天200元的紅包 等於說正常來說,公司的過年加班費 本來就是除了95元時薪,只有一天多200 而不是95元時薪的2.5倍薪 所以我想要到這一小時150元的紅包應該不可能 因為公司本來就沒這規定 問題是副理他當初用每小時150元騙我過年去加班 事後又不認賬,如果我要是知道是一天200 我跟本不會去加班 請問這種狀況我應該如何去爭取我的權益? -- 為什麼大家都知道記者會故意寫聳動新聞 但是記者編的新聞,大家又樂於相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136.195
yanginru:有辦法證明他講的那句話你在去求償吧 03/08 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