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terpirse (小嘉)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其他] 連續罰單(機車禁行快車道)
時間Tue Mar 16 02:16:08 2010
※ 引述《matsumotojun ()》之銘言:
: 事實經過:禁行機車違規 屬實
: 惟,旁邊有一台公車
: "看起來很像"是為了閃避公車
: 而騎到快車道上
: 問題:
: 1.請問有辦法就"惟,......"後的事實爭議提出申訴嗎?
: 2.單單禁行機車的違規就收到將近20張罰單 累積金額將近上萬
: 有無違反比例原則的可能? (20張罰單是20天開的)
: 3.申訴是一張罰單申訴一次嗎?
: 4.目前已經收到並繳款的幾張罰單中,有已經過20天申訴期的,還能救濟嗎?
: 5.收到的罰單中,總共有3家派出所,為何如此? 之前在別的地方詢問
: 是說因為禁行機車是發現就告發,所以只要有警察發現即可告發
: 沒有管轄分區的問題?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謝謝大家的回答,謝謝!! 幫親戚問的,有點急,謝謝解惑!謝謝!
為了閃避公車,這種理由行不通
因為閃避有很多種方式
你可以等公車離站之後再起步
你也可以減速之後,讓公車先走
你甚至可以從公車右側離開(沒人規定要左側吧)
那地上大大的禁行機車不是很明顯嗎?
回答
二、一天一罰,是可以連續開罰,顯然您無視交通號誌。
三、是的,如果你要申訴,一件一次,但沒浪費時間了,如果照片上違規事實明確。
四、超過即無法申訴。
五、我記得分局是有權調派所屬派出所的警力互相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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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126.24
推 matsumotojun:謝謝你的詳細回答! 03/16 10:11
→ matsumotojun:另外補充後來的發展是,親戚發覺申訴無望乖乖等待 03/16 10:13
→ matsumotojun:剩下的罰單上門已繳清 在得知違法後五天的開工日 03/16 10:14
→ matsumotojun:行經同樣道路上班時 發覺禁行機車字樣刮掉了 03/16 10:15
→ matsumotojun:只能解讀政府為好心提醒民眾勿違法 打算寫個兩倍大 03/16 10:15
→ matsumotojun:的字樣? 當然,還是不要違法最好 03/16 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