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vcmai:可以去allpost查詢 03/17 22:22
※ 引述《sosose (0.0)》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跟對方發生車禍 但不清楚對方的筆錄上是否有說到他有超速
: 但對方前兩天有再PTT發文 文中有提及他承認他有超速
: 因對方老爸火氣真的很大 怕若是對方筆錄中沒有說他超速
: 他老爸會不認帳 所以想備份起來
: (這幾天會去申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表,順便看看能不能申請雙方的筆錄)
: 問題:
: 這種備份可以當作是證據或者是佐證嗎?
: 另外再問一個問題,如果該文章被發文者本人自行刪除
: 我可以跟站方申請文章備份嗎?
: 還是說需要經過法律程序請警方幫忙聯繫站方?
: 因為PTT文章保留的時間好像只有一個星期
: 怕拖太久就沒了~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可以佐證但效力不大
原因
一、電磁記錄不是沒有被篡改的可能。
二、基本上自己要向站方索取不可能,因為文章也在著作權保障。
三、你可以報案,但是你要確定發文的人跟你發生車禍的人是同一人
不然會陷入誣告的困境。
四、法律上不能僅以自白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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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244.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