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386036 (骷髏怪)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車禍] 小車禍卻被獅子大開口
時間Mon Mar 29 11:14:55 2010
※ 引述《puppy1024 ( )》之銘言:
: 一、車禍發生日期:
: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 99年3月13日
: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 對方婦人左腿骨折,送至壢新醫院,已出院
都骨折了
這還叫小車禍
要怎樣才算大車禍@@
: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 有報警,有作筆錄,有繪圖無酒駕
: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 有保險(台灣產物),有連絡
: 五、事實經過:
: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 小妹朋友在軍中服役,當日行經平鎮市新富街時,因左轉不小心擦撞婦人
: 對方骨折,之後朋友已先送10000慰問金,
: 其女兒要求付醫藥費(現住3600元/日高級病房),還有營養費3萬,
這也無不合理
除非你能證明他無病要性住3600自付額病房
不過萬一醫院只剩這種你就.....
: 同時要求先付看護費6萬(每月三萬),同時要求無限制住個人套房到
你可以去幫她照顧就不用請看護了
: 然後還要後續住安養中心先住一年(36萬),
: 並要求無限制延長每年36萬的賠償,也就是要同意每年36萬養到她媽死掉為止。
老實說不知道多嚴重 怎麼樣的人
如果老人家80幾歲
本來可以正常行走,車位導致不行正常行走
那就認命吧
不過你可以去跟安養院議價
或者是去照顧對方到恢復正常為止
: 現在已不願與他連絡亦不肯讓他或部隊的長官去看老人現況。
: 六、問題:
: 1.朋友不是不願賠錢,但是這樣只有骨折,卻要求照顧一生合理嗎?
要看撞到怎樣的人骨折壓
年紀大的人,不能因為對方年紀大,就可以說不用賠
這本來就是要負責到復原為止
無法復原難道是對方錯???
對方年紀大也是對方錯???
: 2.現全案已轉送調解委員會,請問要準備什麼資料?
: 3.朋友為了對方每天都用新的名目要錢,連車都賣了但仍無力支付
: 請問有沒有救濟手段?
: 謝謝各位大德的回答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165.23
→ depravity:撞人是小車禍被撞是大車禍 XD 03/29 14:22
→ solsol:民事不是對方提出證明嗎 @@ 03/29 15:07
→ a386036:病房這東西對方感要求通長都有辦法變合理 03/29 17:36
推 depravity:我妹有過別人四天出院她住了26天的 03/29 18:55
→ ganbaday:只要病房沒有爆滿,繼續住醫院也不會趕你走 03/29 20:12
→ ganbaday:當初我瞬間出院,損失保險金好幾萬呢= =a 03/29 20:13
推 juno1023:肇事者都似乎都習慣:他人又沒怎樣.... 03/29 20:50
→ juno1023:殊不知改天立場互換,肇事者才會知道什麼是痛.... 03/29 20:51
推 loveloser:車禍這東西 要的永遠比賠的多~ 吵不完 03/29 23:52
→ a386036:撞人的全錯 你幹麻跑來給我撞 你幹麻走這條路 03/30 01:09
→ a386036:被撞全錯 你幹麻狀我 阿你是不會閃歐 03/30 01:10
→ a386036:千錯萬錯都是對方錯 03/30 01:10
→ a386036:骨折=小傷???? 進加護病房才是大傷?? 03/30 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