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ventis:請上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查詢求償程序. 04/06 21:20
→ Eventis:附帶一提,雖然有求償權,但汽車強制責任保險法並未有賦予其 04/06 21:23
→ Eventis: ^^^^^^^^強制汽車 04/06 21:23
→ Eventis:得為執行名義或得逕送強制執行的優惠. 04/06 21:24
→ power7: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代位權是自補償起兩年內要行使 04/06 21:26
→ power7:保險賠給對方確定是什麼時候呢?看代位權有沒有超過期限了 04/06 21:27
→ power7:超過該基金也不能向你請求了 強制險法第42條3項 04/06 21:28
→ Eventis:Orz...其實上面那個附帶一提,是要說,原文那個"依法具有執 04/06 21:28
→ Eventis:行力"並不存在,除非之前判決過或收過支付命令且未異議. 04/06 21:29
→ Eventis:但是如果真的這樣的話,應該不至於會收到這封信才跑來問,之 04/06 21:30
→ Eventis:前應該就被嚇過一次了. 04/06 21:30
→ Eventis:而且如果對方真的有執行名義,直接就可以聲請強制執行,不需 04/06 21:33
→ Eventis:要先來打招呼.反正上面該基金可以找到聯絡方式(碰到這種不 04/06 21:35
→ Eventis:要照來信上面的聯絡方式去問啊Orz),就算不上網也還有165. 04/06 21:35
除非這通電話有詐騙到其他人
才會被顯示為詐騙電話
打到165他只會說他會幫我們記錄這通電話而已
※ 編輯: tzjtcgtv 來自: 114.41.20.14 (04/06 21:37)
→ Eventis:165又不是只有詐騙電話,什麼詐騙都可以打去問"這是不是詐 04/06 21:40
→ Eventis:騙". 04/06 21:40
→ Eventis:不過,如果是我,這封信我就直接回收了;但對當事人來講,還是 04/06 21:45
→ Eventis:請您跑個周全問個安心. 04/06 21:45
→ Eventis:安定不下來的話就算講千百次應該是詐騙,往往當事人還是放 04/06 21:48
→ Eventis:不下那最後一點風險(,然後就中招了Orz).最壞的打算來說,不 04/06 21:49
→ Eventis:過就是到時真要強制執行的時候,拖一下執行然後把該賠賠出 04/06 21:50
→ Eventis:來,也不會有什麼額外的損失,就是心臟可能會變大顆一些Orz 04/06 21:50
推 fasiocolor:打到真正的財團法人特別補償基金去問不就弄清楚了? 04/06 21:53
→ tzjtcgtv:因為信裡留的電話,跟網路上放的電話是同一隻電話 04/06 21:56
推 fasiocolor:這就奇怪了? 04/06 21:58
推 monologist:請問一下,強制險的醫藥費上限不是到20萬而已嗎? 04/06 22:55
→ wkz:原則是如此,但如果有造成殘障,要依殘障給付標準給付。 04/06 23:25
→ wkz:看了看,感覺不像是詐騙的,因為詐騙的通常都是撥給你電話顯示 04/06 23:36
→ wkz:是機關電話,他會叫你用原手機或有線電話回撥,這樣才會又轉到 04/06 23:37
→ wkz:詐騙集團的電話,如用其他電話打就破功了。而他是留在信上... 04/06 23:38
→ Eventis:但是執行力並不會平白無故蹦躂出來的呀@@a 04/06 23:45
→ wkz:我想可能是他們雙方溝通的問題,一般民眾對請求權、強執都似懂 04/06 23:56
→ wkz:非懂,突然間接到了這信件,也抓不著頭緒...總之,還是多求證 04/06 23:57
→ Eventis:特別是重複的信件來了兩次,第一次就十日內聲請強制執行了, 04/07 00:10
→ Eventis:結果沒理它對方不但不強執還大發佛心再來一次0.0" 04/07 00:11
→ Eventis:好歹也是訴狀繕本或支付命令啊..........(疑惑) 04/07 00:13
推 cawba:意思就是你們沒賠半毛錢 那140萬是基金會出的 現在基金會來 04/07 04:30
→ cawba:跟你們要了... 04/07 04:31
→ cawba:我看了一下基金會的賠償標準 殘廢分15級 最高可賠150萬跟死 04/07 04:33
→ cawba:亡一樣 所以能拿到140萬應該是重度殘障了 對方真的很好心 沒 04/07 04:34
→ cawba:有到警局告你們 要不然你們兄弟倆都要去坐牢了 -.- 04/07 04:34
除了那一百四十元全數都給他們
另外也支付了其他醫療費用及看護
並且我弟跟我媽也有到法院類似感化教育為期三年
我們很有心要與他們和解
但我們也拿不出再多的錢
可是他們不願意和解
然後事情過了很多年
之後也沒有跟他們再連絡
突然寄來了這封信
※ 編輯: tzjtcgtv 來自: 125.230.35.131 (04/07 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