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arny (蝦米丁)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關於誣告事項請教
時間Fri Apr 16 09:46:55 2010
事實經過:
社區某一位住戶,因為屢屢將公佈欄的會議記錄取走,屢勸不聽,並且會在
幾天後將該份會議資料上針對議題會寫上他的意見,然後擲回社區的行政中心
,因為屢勸不聽,所以管理公司建議對該住戶提出毀損之告,但目前檢查官
偵查後以不起訴終結,原因是:雖然該住戶取走公告,但他在日後有歸還,
所以不構成毀損,又雖然在公告上書寫文字,但公告上之內容並不因為這些
文字而無法辯識,所以也不構成毀損。故不起訴。
問題:
目前該住戶提起誣告之訴,請問成罪的機率?
另不解的是提起訴訟之訴是委員會提案通過,但目前
卻是身為主任委員的我被告誣告。主委只是代表人,
如果敗訴的話,是不是就是主委代表入監?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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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8.67.249
推 depravity:趨近0 04/16 10:13
→ depravity:但若真的被起訴不甘自己承擔可以把其他委員一起拖下水 04/16 10:13
推 lighthouse:其實一開始先問個律師就知道毀損成立的機率也是趨近於0 04/16 11:00
推 hoboks:請參考Law #1BmprIPZ 該住戶並不該當誣告罪 04/16 11:28
→ iscu:誣告的認定條件沒那麼容易達成 04/17 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