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oboks:如果有這麼故意的消費者 依民法148條 權利濫用也不給保障 04/26 18:00
我不曉得在實務上這種問題是不是一翻兩瞪眼的情況
所以我猜測實務上可能是
消費者認為賣方是該依十九條給七天鑑賞期
但賣方覺得自己不是企業經營者
或消費者以鑽漏洞的方式
(報紙上有寫)
天天上網買衣服,然後穿不到七天就退貨,這樣天天有新衣穿
就只能申請消保會協調
但僅是協調喔~~
如果消費者再不滿,還可以訴請法院判決
我自己的認定
企業經營者,至少要有申請統一編號,可開發票或是「免用統一發票」的店家
※ 引述《powordisland (噬血的豹子)》之銘言:
: 所以一般在網路上販賣東西個賣家都可以不接受 所謂七天之內無條件退貨之規範咯
: 也就是如果買到東西的買主 發現東西與期待有所差別 但賣方又非企業經營著
: 只能認衰咯
: p.s.企業經營著怎樣才算事呢?
: 1.一般賣方自己跟他方進貨 販賣算嗎
: 2.一般民眾販賣二手或全新自己用不到的產品 算嗎?
: P.S
: 之前問題裡面有談到 關於燒錄影音光碟的問題
: 如果一方 在買完一份影音光碟後
: 燒錄自留 原版的再販售 這樣會有法律問題嗎
: (關於燒錄問題的侵權問題 的適用範圍)
: ※ 引述《enterpirse (小嘉)》之銘言:
: 一般來說消保法第十九條跟不上時代
: 並未將網路購物納入,不過網路購物可以與郵購同意
: 另外
: 條文中明白指出「企業經營者」.....
: 至於
: 在CtoC的特性下的拍賣
: 賣方算不算企業經營者?恐有爭議
: 因為也陸續有很多實體店面的業者,也在拍賣網站登陸帳號
: 也可以開出發票
: 以我的看法
: 1.賣方如果非企業經營者,就不受十九條的七天鑑賞期規範。
: 七天鑑賞期可以適用網拍,但恐怕不適用影音光碟
: (我買了之後,破解再燒錄,然後七天內退貨...)
: 2.如果賣複印書籍,卻未註明複印,一般人大概會視為原版,再者
: 複印書籍出售本身就是違法,違法的物品當然可以退,不然你可以
: 去原出版社檢舉他,迫使他讓你退。
: 3.那買方可能要舉證品質不佳在那裡。
: 4.假設你買光碟,有燒錄之後,再退原版,要不是買家告你,而是
: 版權所有人提告
: ※ 引述《powordisland (噬血的豹子)》之銘言:
: : 事實經過:主要是想請問七天鑑賞期適用範圍
: : 是否在網路上購買物品
: : 在七天之內是否可以無條件退貨呢(當然運費自出)
: : 我目前只知道我國對於使用過後有差的產品若無產品不符(像化妝品 食品)
: : 就算外國是可以無條件退貨
: : 像書籍 影音光碟不知是否適用
: : 問題:1.一方賣原版書籍(新的或或二手) 另一方是否可以在收到貨後七天之內
: : 無條件退貨
: : 2.一方賣複印過後的書籍(補習班教材) 其中並未提到是複印板
: : 另一方收到後 以不知道是複印 可以無條件退嗎
: : (一方認為您沒問 而且此書已絕版 單然是賣複印版啊 拒絕退)
: : 3.同上 但一方有明確講好是複印的 另一方以影印品質不佳 或著筆記凌亂
: : 各種不同理由 想要退貨
: : 4.總體 是否可以複印或著燒錄的東西 沒法在七天內無條件退
: : 以及 若買方買完書籍後 複印完 退貨後被發現可能有複印或著燒錄的行為
: : 賣方是否可以提告(再分兩種 一種是有原版書主權 一種是複印物之物主)
: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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