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terpirse (小嘉)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消費] 請問侵佔後歸還有罪嗎?
時間Mon Jun 7 19:36:18 2010
我假設一個情況
你寄了一台螢幕給別人,
那人日理萬機沒有發現他人代收的物品是什麼
也可能因為家裡很亂
然後你去問他
他說沒有,
貨運公司去找他,然後恍然大悟~原來就是門口這個箱子啊
我還以為是阿財哥寄放的....
好
那這時候,因為公司結帳,你自己先墊貨款...這部份你要自己吸收
因為他沒有叫你寄,總不能三不五時有人寄錯物品給我,就叫我付貨運費吧
然後如果你要叫他一定要付你貨款,就如同推文說的
強迫消費(我先寄東西給你,然後你沒有退回就表示要了?)
你不能對他行使這個權利。
※ 引述《ownslaut (我對友情沒抵抗力啊)》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我前面有問過
: 因為不小心多寄了一台電腦螢幕給買家
: 他本來說沒收到
: 調簽單來看也的確不是他簽的名
: 不過根據貨運公司說是他授意懶得下樓請小孩代簽
: 他本來堅稱沒收到
: 但是在我給貨運公司壓力後
: (因為是貨運公司疏失沒給本人簽收)
: 貨運公司找到他了 他也承認有多收到了
: 問題:
: 但是因為途中交涉經過了很長時間
: 公司要結帳 我只好自己先代墊錢
: 所以也就是 就算全新的螢幕拿回來
: 我也沒法接受 一定要拿回當初的貨款了
: 這裡他可能主張 是家人代簽
: 所以變2手品他不知情
: 這樣的話 我要怎麼去要求他一定要賠我物品的金額呢?
: 又或是如果沒開封 我有辦法要求他買下嘛?
: (有證據他明知道是多送的 收下又不承認 後來才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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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240.244.111
推 depravity:不幸的是強迫推銷(現物邀約)人家並無保管責任(消保法20) 06/07 19:52
→ enterpirse:你可以要求他買下,他可以不理你,然後給你時間自行取 06/08 16:18
→ enterpirse:螢幕,你不理他,他對螢幕也無保管責任,屆時東西遺失 06/08 16:18
→ enterpirse:他也不必負責 06/08 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