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ncnuboy:接下來有可能要接傳票了... 06/14 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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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5.43.21.193
事實經過:
最近收到:
台北板橋地方法院通訊監察結束通知書
案由: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等
文號:97年聲監續字第000270號
監聽電話0938xxxxxx
問題:
97年3月~5月為監聽時間,且監聽的號碼不是我的號碼
因之前96年9月證件(身分證、駕照、健保卡)遺失,猜應該是很衰的被拿去申辦門號犯案
但也沒發生什麼事,只收到通知單而已
1.請問需要做後續動作釐清事件嗎?例如:向電信業者反應?報警...等等
2.我證件遺失隔天(96/9月)就有去補發所有證件,
市公所說補發身分證也會幫我報遺失,但沒有遺失證明單據。
請問還要去市公所釐清嗎?不然怎麼會被拿去辦門號!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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