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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最近進了一間新公司,進去後發現主管和自己不合,於是想要離職 簽約中的上班日也還沒開始,我只是先去幾天適應一下,馬上就發現不能XD 問題: 我已經簽了合約,上面說要離職要提前一個月說,而且還要賠償公司的損失 公司還可以以交接為由,延長我要離職的時限。 契約中的上班日還沒開始,請問我直接離職會有問題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240.43
iscu:會 不過既然還沒開始 請公司列出損失清單 06/16 00:49
timwing:那需要遵守30天的規定嗎 還是這已違反勞基法? 06/16 00:51
waisalder:不需要賠償,也不需要提前一個月 06/16 09:45
waisalder:公司內規已違反勞基法, 任何違反法律的 都是無效 06/16 09:46
timwing:謝謝您們的回覆,謝謝 06/16 1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