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terpirse (小嘉)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租賃] 租書店是合法的嗎?
時間Wed Jul 14 11:46:12 2010
※ 引述《Uram (你的記憶體)》之銘言:
: 以前小時後突然有過這樣的一個問題
: 租影片啊 什麼的都會有 本影片僅供個人使用 禁止在公共場合撥放
: 之類的這種版權宣告
: 而租影片的店家似乎要租貸的話要另外付一筆契約金才能租
: (還是只是我一廂情願的想法..)
: 想請問 台灣目前的租書店是合法的嗎?
: 漫畫店似乎只要買斷漫畫 蓋個章就可以自己出租了?
: 還是租書店還要去跟台灣代理的出版商買版權才能出租?
: 很久以前為了這個跟別人爭執 租書店是不是最大的"盜版商" 之類的這個問題
: 今天想要知道一下答案 謝謝
是的
著作權法有規定,當你有該「合法重製物」的所有權,你就可出租。
第六十條 合法著作重製物之所有人,得出租該重製物。但錄音及
電腦程式著作之重製物,不適用之。
所以當你手中有一堆漫畫,出租漫畫是著作權法准許的,至於是否要辦營利事業登記
證,就不是著作權法能管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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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240.244.111
→ Uram:謝謝 剛剛還在查有人提到的權利耗盡原則 07/14 15:44
→ phantomli:抱歉,我沒清楚引出法條。(本條即是該原則之體現。) 07/14 15:48
→ enterpirse:用權利耗盡原則只對了一半,因為出租並不擴及軟體、錄 07/14 17:24
→ enterpirse:音(我認為包括影音) 07/14 17:25
→ phantomli:那是因為我國著作權法受到利益團體的壓力,所以在但書開 07/14 17:51
→ phantomli:了沒有道理的例外。但就法理而言,仍是權利耗盡的體現, 07/14 17:52
→ phantomli:或稱部分體現。 07/14 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