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risBear (寧鳴而死不默而生)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租賃] 二房東跑掉,大房東又跟房客要錢合理嗎?
時間Fri Aug 13 19:47:06 2010
※ 引述《jerryzz (FreeLife)》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房客甲跟二房東承租,付了訂金+房租 9000元整,
: 結果二房東落跑找不到人,
: 這時候大房東出來說,沒有拿到錢(大概就是二房東要給大房東的錢),
: 所以要求跟房客甲重新拿取訂金+房租的錢(10000元整)。
: 問題:
: 1.房客甲有必要負責二房東的潛逃嗎?
: 2.大房東有權力再跟房客甲拿錢嗎?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一、不用
二、不行,理由如下:
爭點整理- 丙,原出租人
乙,承租人,亦為次出租人
甲,次承租人
法律關係- 丙------乙------甲
民421 民421
待知事項-丙乙間之租賃契約有無同意乙可否轉租(民443I)?
回 應- 按丙係否同意乙轉租,僅生丙得否有權終止雙方租賃
契約之權限,與乙甲間之租賃契約得否成立無涉,蓋乙甲
間之租賃契約效力僅存續於當事人間,而甲使用收益該租
賃物之權力源自於乙之權利,在甲乙契約尚未終止之前,
甲使用該租賃物均係合法有權使用,原出租人不得對次承
租人行使民法第767條第一項之物上請求權,亦無同法
第455條租賃物返還請求權之行使。
次按出租人如無從承租人取得租金時,得否向次承租
人行使租金請求權?對此基於債之相對性,出租人之租賃
契約效力僅存於丙乙之間,其衍生之權利義務自應屬丙乙
之間,自不得認丙可依據丙乙間之租賃契約向次承租人甲
請求租金。
再按基於本版解決紛爭之考量,拙見以為出租人應先
終止丙乙間之租賃契約,而次承租人亦應同終止與次出租
人之租賃契約後,在由丙甲重新約定租賃契約,至於先前
第一個月租金及訂金須各自依據前開租賃契約請求乙負損
害賠償,與後租賃契約無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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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幹你媽的!沒看過人魚啊!
██████皿█ ▄▄▄▄▄▄▄ 崖上のbo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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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4.17.199
※ 編輯: ChrisBear 來自: 114.44.17.199 (08/13 19:47)
推 hsinyeh:基本上就是債權只有相對效力這句話 08/13 23:27
→ ChrisBear:說太白話 法律人就沒飯吃了 08/14 00:30
推 depravity:推熊熊大 XD 08/14 00:53
※ 編輯: ChrisBear 來自: 114.42.225.234 (08/14 17:33)
推 jerryzz:推專業~感謝解答 08/14 17:55
→ notoriousii:可是要注意,二房東是否被認可...也就是大房東是否知 08/15 15:51
→ notoriousii:道有二房東的存在,也就是知道他把房子轉租其他房客。 08/15 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