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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剛看推文A是用家裡電腦,那你用來上MSN的電腦是公司的嗎? 2.承上,如果你上MSN的電腦是公司的,那麼老闆不會有非法取得證據的問題。 如果不是,那就當他是駭客。 3.如果一台XX是A拿回家看的,那麼就算是用公司程序借給同事,不過A在離職之後就不算 公司員工,那麼那一台XX是否在交接後有拿回公司? 4.貴公司在同事間借東西是常見的話,承上,若A在離職交接時有還回東西,那麼要告竊盜 是很牽強的。 ※ 引述《eve486 (Bori)》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A同事上個月離職,因為很多事項還沒交接清楚, : 所以我會用msn詢問某些沒交接清楚的事, : 上週閒聊開玩笑時,我說"我拿了一台XX給我媽看,我媽說好可愛" : 這一類的話,後來老闆不知道怎麼找到我們的對話紀錄, : 認定我跟A同事偷竊公司財物,已跟老闆解釋過是照公司制度借出, : 但老闆不相信,現在要把消失的機器都當作是我跟A同事偷走的, : 問題: : 因為是小公司,很多制度不全,所以我們借東西都是跟同事告知即可,沒有單據證明 : 這樣的MSN紀錄可以當作證據嗎? : 因為老闆說他的律師朋友說這個叫做"自白書".... : 連七月份的薪水都沒發了 囧 請各位幫忙解答>"<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244.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