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lyingd (飛滴)》之銘言:
: 同時我亦告之近日內會將所有住戶的鐵門一一測量後
: 只要有加裝鐵門的,我每一戶都提出正式檢舉。
: 當然包括隔壁住戶凸出外牆,總幹事說可以接受但事實上沒有相關規範支持的鐵門在內
: 現在總幹事的意思是說
: 我們現在提出來的檢舉必須等九月開會時才會提出來討論,
: 但是我們的鐵門是在八月的會議中被提出,所以就算我們檢舉其他住戶
: 我們也不能和他們同時處理。
: 但我的想法就是,要拆除大家一起拆,
: 如果委員會(不管基於任何理由)就是不肯討論出一個規定
: 那最好的辦法就是,大家通通拆掉
: 大家拆,我就跟著拆
: 當然這個大家拆就是要委員會們經開會後決議請所有住戶一起施工
: 在此前提下我才會拆門
: 否則,基本上我的立場就是絕對不會動工
: 問題:
: 我現在擔心的就是不知道我的這個堅持是否站得住腳?
當然站不住腳,別人違法不表示你也可以違法。
那守法的人怎麼辦?
: 我現在抓的就是委員會沒有標準,所以當然沒有規範能夠規定我得拆門。
: 另外,是否委員會在本月開會決議後我們家的門就一定得拆除?
公共區域雖屬管委會的權責,但是我相信管委會或總幹事沒有人敢去碰你家的門,
因為他們不是主管機關(除非有立即影嚮消防逃生之虞),而且會觸犯毀損罪。
但他們也只能向法院請求恢復原狀索賠,
或是向當地縣市政府的工務局建管單位報請違建拆除。
所以,話說回來,你也可以向工務局檢舉鄰居的外推,
就算管委會同意他們外推也沒用,因為這樣就算是違建了。
: 如果不拆,是否會進入相關司法程序由司法單位來強制我們拆除?
: 或者只是口頭上威嚇"本管理委員會要求我們限期內拆除,
: 否則將強制動工並由本住戶負責費用"呢?
: 另外,是否管理委員會確實有這份權力可以強制拆除我們的鐵門,還要我們付錢呢?
: (既然沒有鐵門外推的標準,那為什麼管委會可以請工人來拆我們的門?)
回答如上。
: 雖然才剛搬進來三個月
: 但已經受到總幹事許多照顧,如果真的因此害他被革職真的十分過意不去
: 只是覺得委員會這種蠻橫不講理的態度讓人受不了
: 所以希望能夠用這種方式給予委員會一個再討論的機會
: 不訂定標準=我們當然不用拆
: 訂出標準=大家統一拆到規定的位置
: 或者全部拆除
: 煩惱了一整個下午
: 覺得這樣似乎和整棟住戶都槓上了
: 希望大家能夠給我一些建議
: 謝謝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在下以為用法律解這個問題,太過不近人情了,
建議你應該去請主委出來,雙方好好溝通,
要推或退到什麼地方才是管委會"默許"的範圍,
如果你家不能這樣裝,請主委回答為何別人家可以?
如果談不攏,語氣可以再加重一些,
問主委要不要一起會同工務局(建管科)的人來看,
這樣大家都依法最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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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拆一起拆,團購也比較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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