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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isistar (耶!!!)》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我向網拍賣家購買了4樣物品,其中1樣我不想買了 : 故我直接匯了剩下3樣的錢,現在賣家堅持我一定要補足第4樣的錢 : 也就是要我全買才肯幫我出貨。 : 問題: : 我知道我可以先付錢,等收到後再要求賣家退貨 : 但我覺得這樣很麻煩,所以想請問我是否能取消第4樣物品的交易契約 : 請賣家寄其他我想要購買的3樣物品給我 :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感恩!!!!!!!!!!!!! 如果依照推文所述「日貨賣家」=代買下標,而收取相當報酬者。 法律示意圖: 日本網路賣家 --- 日貨賣家 --- 原PO        買賣契約  行紀契約                   or                 委任契約 而消保法十九條的七日法定解約猶豫期,適用的係「消保法特種買賣」, 此與上開行紀契約或委任契約無涉。 真正該討論有無消保法十九條適用的係日貨賣家,而非原PO! 假設日貨賣家係在台灣連線向日本賣家下標成立買賣契約,另應討論涉外民事適用 法第六條,確定本案準據法適用的法律關係為日本法或中華民國法律。 至少可以導出一個結論就是消保法十九條並不適用本案情形。 再者,繼續討論日貨賣家與原PO關係,基本上因為日貨賣家係以此為營業者,所 以適用上應該係屬「行紀契約」無誤,且行紀除有規定外尚有委任契約之適用。 就委任人(原PO)指示行紀人下標訂購四件商品之事,分別為ABCD四樣商品 ,倘若委任人在尚未通知行紀人取消訂購D商品前,而行紀人已向出賣人訂購時, 就行紀人因此支出之費用或解約而生之賠償費用,依據民法五四六條規定,均可向 委任人請求償還;反之,若取消D商品之意思表示通知行紀人後,行紀人仍向出賣 人下單買入D商品,就該筆費用而言,委任人無償還之義務。 又,倘若係第一種情形,因委任人有清償所有行紀人支出必要費用之義務,在尚未 清償之前,行紀人得依據民法第九二八條之規定,針對ABCD四樣商品行使留置 權,係故若委任人僅支付ABC三樣貨品之費用,而未清償D商品之費用前,行紀 人拒絕移轉商品乃屬依法有據。反之,若為第二種情形,則委任人清償ABC三樣 商品費用,行紀人就不得針對主張尚未清償D商品而行使留置權。 以上所述,僅供參考,如有錯誤敬請指正。 -- ╠═╬══╬═╬═╬═╣ ║ ║ ║ ║╲║╱║ ║ ║ ║ 此時, ╠═╬═╬══╬═╬═╬═╬═╣ 帥有何用? ║ ║ ║ ║╱║╲║ ║ ║ ║ 有車又如何? ╚═╩═╩═╩═╩═╩═╩═╩═╝ 有馬子又怎樣? 幹她媽的,有帥又有車,馬子當然可以當砲打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17.69
kerotamama:如果代買都可以因為預算不夠就要退貨 代買者都要賠死了 09/25 07:07
depravity:這篇跟其他說她不是特種買賣的推文一樣被原PO略過吧XD 09/25 14:16
vincent4477:關於留置權的部份 於本例所載情形 依民法第932條但書 09/25 17:20
vincent4477:於留置物可分時僅得依其債權與留置物價值之比例行使 09/25 17:21
vincent4477:從而若已付清 三樣貨品之款項 對於第四樣行使留置權 09/25 17:21
vincent4477:似乎即難謂於法有據 一點意見僅供參考 09/25 17:23
depravity:第四樣沒付錢損害應該是帶墊貨款加上運費等其他必要費用 09/25 17:29
depravity:僅留置第四樣若到期拍賣可能連帶墊貨款都拿不回遑論其他 09/25 17:30
depravity:費用僅能用售價行使留置權亦生不足額問題對賣方為免不公 09/25 17:31
bggirl:對法條解釋有一點小小的疑問,請各位幫忙解惑 ... 囧 09/25 21:06
bggirl:想問的是消保法第2條第10款關於郵購買賣的定義 09/25 21:06
bggirl:依照本件,大家似乎都偏向於民法的行紀或委任契約而非買賣 09/25 21:07
bggirl:但...個人覺得日貨連線也不是很單純的代買性質 09/25 21:11
bggirl:可以完全排除買賣的適用嗎? 而且就第2條第10款應係保障 09/25 21:13
bggirl:"消費者未能檢視商品" 而賦予其同法第19條的權利 09/25 21:14
bggirl:總覺得排除消保法的適用好像哪裡怪怪的... = = 09/25 21:15
bggirl:當然如果是本來就想棄標的人 就另當別論了!! 09/25 21:16
bggirl:只是想問問 日貨連線性質是否有消保法的適用而已 謝謝~ 09/25 21:16
sisistar:樓上謝謝 我有找到類似的案例確實是適用於消保第19條 09/25 22:43
vickyshuchi:因為不想被討論,所以原原po要求鎖文,這樣是心虛嗎?? 09/25 23:23
vickyshuchi:既然覺得自己的行為可供討論,何必要求鎖文???真妙` 09/25 23:23
depravity:大家可以在這篇討論啊 讓認真的熊熊大多賺點優文 XD 09/25 23:31
iscu:因為這邊沒有他想要的答案,沒有順著他的意思走..看起來不舒服 09/26 00:11
ChrisBear:我這個人秉持菸酒生的傳統:理性、和平、勿戰 09/26 00:30
ChrisBear:只能說明明就是行紀或委任契約被應坳成郵購買賣... 09/26 00:32
ChrisBear:我很期待判決書喲~~~~ 09/26 00:32
sisistar:抱歉~我也很謝謝這篇的解釋~我有看到~忘了推文謝謝您 09/26 00:41
sisistar:樓上 謝謝您的期待~~~ 09/26 00:41
sisistar:不好意思 我還是不太懂什麼是行紀 所以如果有網拍 09/26 01:21
sisistar:寫說 "下標後便馬上向工廠下訂單 不得任意取消" 09/26 01:21
sisistar:所以這也算是網拍賣佳和工廠的行紀契約嗎??? 09/26 01:22
sisistar:然後所謂的工廠才是企業經營者嗎??? 09/26 01:23
sisistar:因為我看台貨幾乎也都沒有現貨 都是跟工廠下訂 09/26 01:25
sisistar:那這兩者的關係實務上有類似的見解嗎??? 09/26 01:25
sisistar:另外或者是向網拍賣家訂做個人的物品(馬甲、手繪鞋之類) 09/26 01:31
sisistar:因為你下標了 賣家才製作 如此也是不適用於消保法19條嗎 09/26 01:32
sisistar: 我是說依您的見解 ^^^^^^^^^^^^^^^^^^^^^^ 09/26 01:32
sisistar:不好意思前面打錯了 我是說也算是我和網拍賣家的行紀契約 09/26 01:42
sisistar:嗎?? 09/26 01:42
Itigo:實在沒有討論的必要~棄標還冠冕堂皇真的是自我認知非常良好 09/26 02:18
您舉「下標後便馬上向工廠下訂單,不得任意取消」之例子與本案情形不同, 這種情形通常會被認為賣家=工廠,而您與賣家間的確係郵購買賣,但是本案 係「日貨賣家」=代買下標,而收取相當報酬之情形,前者地位為出賣人,後 者地位為行紀人,二者本質上適用的法律關係就不一樣,前者有消保法十九條 ,後者沒有。 行紀人=代替委任人向第三人為動產或不動產買賣之行為而受有報酬者。必要     時也可以已自己名義為之。 這樣懂嗎? 因為日貨賣家係受您的下標(行紀或委任指示)後,才會向日本賣家下標訂購 ,再轉交給您,其中買賣價金部份係由日貨賣家代為支付,您必須嗣後清償該 費用且支付報酬給日貨賣家後,才得領取該商品。除非您能證明日貨賣家賣給 您的商品不是受您指示而購買,而係日貨賣家自行進貨當商品於網路拍賣,此 情形才得謂係消保法上的郵購買賣,才有消保法十九條之法定解約權適用。 ※ 編輯: ChrisBear 來自: 114.44.17.69 (09/26 03:11)
sisistar:您好 那我想再請問一下 如果確認此案例為您所說的行紀 09/26 07:58
sisistar:那為何以行紀做為企業營利方式 就不能主張消保法第19條呢 09/26 07:59
sisistar:還有 若是要舉證賣家是因為受我指示而購買 09/26 08:00
sisistar:我是不太了解訴訟法 但這行為不是賣方應該舉證的嗎?????? 09/26 08:01
sisistar:怎麼變成我來舉證??? 09/26 08:02
sisistar:最後 小小請教一點 之前聽說有學術界在討論醫療行為是否 09/26 08:03
sisistar:適用消保法 所以如果非買賣就非消保法保護範圍 09/26 08:03
sisistar:那為何學術界還要討論如此無實益的議題.............. 09/26 08:04
sisistar:不好意思 我非專業 所以有很多疑問 > < 09/26 08:05
kerotamama:熊熊大真是好人(遞)XD 就已經棄標了還不滿意?? 09/26 10:37
snowtoya:我想s板友應該搞清楚"企業"的定義... 09/26 12:04
snowtoya:之所以要以特別法消保法保護消費者,乃基於一般交易市場 09/26 12:11
snowtoya:上企業與消費者資訊嚴重不對等 等情況下 09/26 12:11
snowtoya:"代買"就是"幫你買東西收取手續費" 怎麼會把它當企業呢 09/26 12:12
bggirl:搞不懂~ 認為是行紀契約的理由在哪?? 09/26 12:38
bggirl:賣場沒意外的話都是採現貨+預售的形式 09/26 12:39
bggirl:那針對現貨部分也能說是行紀嗎? 09/26 12:40
bggirl:我的想法是 日貨連線應係買賣和行紀的混合契約... 09/26 12:41
bggirl:不知道這樣想會不會很奇怪... 囧 歡迎幫我解惑 09/26 12:42
kerotamama:日貨"連線"根本沒有現貨呀 下標後賣家才去代購貨品 09/26 13:01
kerotamama:若要說有現貨 只有PO棄標或某些已先行購買量少單品才有 09/26 13:02
kerotamama:但嚴格來說那就不是連線了 連線定義是賣家在日本PO貨 09/26 13:04
kerotamama:所以就s小姐的例子只有牽涉到行紀/代買這部分而已 09/26 13:05
kerotamama:她若沒有下標賣家就不會追貨 過程中賣家也先代墊款項 09/26 13:06
kerotamama:就以她棄標的行為來說 賣家反過頭來有權要求她賠償吧? 09/26 13:07
depravity:有 09/26 13:13
sindyevil:經這樣處理,日後代購真的頃向百分百付款完後才處理,且時 09/26 15:53
sindyevil:效部分,雙方毫無協商餘地. 09/26 15:54
magicgreet:書念太多只會保護自己,下標前也看一下買賣契約吧? 09/26 16:30
magicgreet:人家跑去日本幫你連線 下標還想棄標來這邊討拍... 09/26 16:31
vickyshuchi:樓上我補充一點,本文原po是下標四樣商品,但因為個人 09/26 20:46
vickyshuchi:因素(預算不夠),而希望購買其中三樣,也就是說選擇性 09/26 20:47
vickyshuchi:購買已經下標(賣家也已經代買)的商品,然後,目前情況 09/26 20:48
vickyshuchi:是賣家受不了(??)本文原po文者的要求,而將已匯款的三 09/26 20:49
vickyshuchi:樣日貨連線商品寄出,本文原po等於棄標一項商品,但是 09/26 20:49
vickyshuchi:本文原po目前似乎希望將此三樣商品退貨= =""" 09/26 20:50
kerotamama:小穎的說法是願意體諒買家臨時性的困難...比較介意是 09/26 21:00
kerotamama:在網路上把賣家講得高高在上姿態很高...囧 09/26 21:00
kerotamama:所以V大我是看不懂現在S小姐還在計較什麼? 真的臉皮厚 09/26 21:02
kerotamama:到還要退貨?這樣就真的太超過了吧 到底誰姿態比較高= = 09/26 21:03
kerotamama:我猜她先前說已付清第四項然後要退貨 大概要把戲演完吧 09/26 21:10
depravity:那到底有沒有付?? 09/26 21:12
kerotamama:第四項根本沒付 就出了那三樣貨而已 所以還是棄標了 囧 09/26 21:16
depravity:原PO不是說 "我的確沒有棄標 我現已付了所有錢"嗎?? 09/26 21:25
vickyshuchi:她的所有錢....指的是她想買的那三樣 09/26 21:28
kerotamama:這就有請她本人釋義這句話的涵意是什麼了 小穎是說沒有 09/26 21:28
snowtoya:賣家真的很衰...唉 09/26 21:47
sisistar:樓上 我後來有補匯 也就是四樣的錢 所以確實是沒棄標 09/26 22:34
mk970525:沒棄標 不過你在等貨到 退貨對嗎@@ 09/26 23:09
sisistar:樓上是的 本是這樣想的 09/26 23:12
mk970525:日貨連線不比一般網路購物~ 希望你多為買家想吧.. 09/26 23:17
sisistar:所以我才來這個版詢問 不過大家的意見是偏向無消保法19條 09/26 23:18
sisistar:適用 很謝謝大家的建議 09/26 23:18
sisistar:我以前也買過 也曾為賣家想過 但結果就是買了不適合的衣 09/26 23:19
sisistar:也無法轉賣 所以我本想利用消保法所保障來退貨 09/26 23:19
vickyshuchi:無法確定衣服適不適合,可以去實體店面購買,或者去雅 09/26 23:23
vickyshuchi:虎購物中心等可退換貨的通路購買,而非以這種方式來處 09/26 23:23
vickyshuchi:理,這樣濫用法律,甚或想濫用司法資源,而且僅僅只為 09/26 23:24
vickyshuchi:了一己之私,不覺得自己過分了嗎???況且當初一開始po 09/26 23:24
vickyshuchi:文的時候,也隱匿相關資訊,這樣的方式真的很糟糕吧~ 09/26 23:25
sisistar:樓上 很抱歉讓你覺得我的資訊提供的不完整 下次若有機會 09/26 23:27
sisistar:我會注意 09/26 23:27
sisistar:因為我也不是很確定是否能打出賣家的名字 09/26 23:27
sisistar:我並非專業 當初並沒有想到所謂的日貨賣家可能牽扯到行紀 09/26 23:28
sisistar:契約 09/26 23:28
sisistar:但是除了日貨型態以外 我還是認為一般的網拍確實可以不問 09/26 23:29
sisistar:原因 退貨 這是法律保障 並非濫用法律 09/26 23:30
icanbetheone:還是建議S大買網拍的話就到美國去買,目前台灣的法律 09/26 23:37
icanbetheone:可能無法完全滿足你的要求,不然就是看S大願不願意考 09/26 23:38
icanbetheone:個法律系,為台灣廣大的網購民眾爭取一下這部份的權力 09/26 23:39
sisistar:樓上真的很謝謝你!!!!!!!!!!!!!!!!!!!!!!!!!!!!!!!!!!!!! 09/26 23:50
sisistar:這個主題確實是個大方向 09/26 23:50
iuunuu:我住美國, 美國不是像大家想的那樣的,不是所有牌子想退就退 09/27 00:06
icanbetheone:天啊...我有點受寵若驚...樓上I大,我跟美國不熟析,會 09/27 00:31
icanbetheone:那樣說,純粹是因為S大似乎很滿意國外這方面的制度, 09/27 00:32
depravity:九月初 她只准我換 同價位同櫃(該排有數個展櫃)的衣服 09/27 00:43
depravity:我是更喜歡別的 最後 一起都帶走了 XD 09/27 00:43
depravity:以上 指在SF遇到的情況 掏出卡給她還沒刷下喔 09/27 00:44
depravity:不過我不知道 是一體適用 還是因為那是零碼特賣區商品 09/27 00:50
neversayyes:s說得好像有人拿刀逼你下標一樣 轉賣不出去怪原賣家 09/27 01:09
neversayyes:嗎? 下標之前本來就該思慮清楚啊... 09/27 01:10
Itigo:買了不適合這是自己的問題並不是賣家的呀?下標的決定權在於 09/27 02:05
Itigo:你自己,並沒有人逼你為何是賣家的錯呢? 09/27 02:05
ChrisBear:2010年討論最激烈的就是這篇文章>//////< 09/27 02:22
depravity:恭喜 一次進帳三個優文 XD 09/27 06:53
ChrisBear:現在沒有優文了=_= 09/27 10:18
kerotamama:補一下再次詢問賣家s小姐確實寄出3項商品後有再補匯款 09/27 20:55
kerotamama:但也有要求想退貨 但謎的是她想退的並不是那件洋裝 囧 09/27 20:57
kerotamama:就棄標第四件這點應該替她澄清(汗) 09/27 20:59
kerotamama:看小穎回覆我只能說她也可加入慈濟師姐賣家的行列了O.Q 09/27 21:01
kerotamama:所以想再勸原PO除了自利以外也為他人想想吧...... 09/27 21:05
lukycathy:推小穎 佛心來著... 09/28 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