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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二十天前去影印身分證,印完忘了取回身份證, 今天要用身分證才發現不見了,先打電話向戶政事務所辦掛失, 再匆匆忙忙去店裡問,店家說有撿到一張客人沒帶走的,是我的沒錯,我把它拿回來了, 但是畢竟這20天身分證不在我身邊,擔心這段時間有被他人冒用而惹上麻煩的可能, (被拿去向地下錢莊借錢、申辦手機帳號之類的) 詢問戶政事務所人員,他叫我重辦一張新的, 但這段期間是否遭冒用、有何風險,他說無法保證, 我今天去拍新的大頭照,明天取件要去辦新的身分證,但還是很煩惱。 問題: 在生活法律版爬文,好像沒有人像我遺失這麼久才察覺的, 也有人說重辦時,可以申請一張證明,來證明補辦時有告知何時遺失, 這張證明就是"身分證領/補/換發申請書"嗎? 另外上網查,有一半的人說身分證遺失幾天要去派出所備案, 以供日後問題冒出來的時候自保證明, 想請問大家,我已經拿回來了,還能去備案嗎? 如果不能,要怎麼證明這20天身分證確實不在我身邊? 我還真的滿怕過一段時間會有什麼可怕的事情找上門, 請大家幫我解惑,拜託,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4.198.125
immaimma:去報遺失, 然後辦新的, 反正那張都不要了 10/05 19:00
teatea:不管你有沒有去報案.可怕的事找上門都要去檢警說明.說真的 10/05 19:10
teatea:直接去辦張新的比較有保障.那個遺失證明除了要辦台胞證、護 10/05 19:12
teatea:照、軍人證這類證件補發需要外.沒有什麼實際功用.因為一切 10/05 19:13
teatea:報案、備案都是記錄你口頭陳述內容,真偽仍須經過調查 10/05 19:14
teatea:真的被拿去辦門號或開戶之類的.去對筆跡和開戶照片比較可信 10/05 19:16
wkz:正確做法如上述,然後再向戶政申請身分證領/補/換發申請書,證 10/06 00:23
wkz:明原身分證已遺失作廢,而向警察報遺失既無法證明又於法無據而 10/06 00:27
wkz:能獲得保障。 10/06 00:27
emotion93:謝謝三位回答,我中午前會去辦新的身份證,再申請一張 10/06 09:04
emotion93:領/補/換發申請書。 10/06 09:04
emotion93:和能走法律途徑的被冒用開戶、辦門號比起來 10/06 09:04
emotion93:(畢竟金融機構和手機行沒有我的簽名和開戶照片, 10/06 09:05
emotion93:到檢警單位說明也站得住腳), 10/06 09:05
emotion93:最怕的是地下錢莊,地下錢莊不會和我法院見, 10/06 09:05
emotion93:我可能還是會去備個案比較安心(對我自己來講)。 10/06 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