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y11:感謝您提供的寶貴意見! 我會謹慎小心地考慮細節... 10/11 01:16
我不是從事司法工作,只是對勞工法令比較熟
來野人獻曝一下
不過建議還是去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扶助,有個律師總是比較好,至少安心一點
這一件我覺得要先確定職災勞工身份,不然一切都白談
民事(以下皆指民法侵權損賠)絕對比較難打
當站穩勞工身份時,會有很多法律保障,對遺屬很有利
比如說因為未投勞保,可以依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申請死亡補助
這邊有一個小小的法律漏洞,不過既然是漏洞就不教了
反正記得可以向勞保局申請就是了
職災死亡會有勞檢所做的職災報告書
看看裡面的責任劃分,可以知道原PO親戚有沒有被認定為勞工
如果不是的話,勞工這條路就難走了
從文中看起來,我不懂平均工資計算的困難在哪?
這種臨時工一般會約定一天薪資多少,就以一天薪資來算就好了
要換算月薪就乘以三十
如果說沒有證據證明薪資多少,我想到的是這種薪資一般有行情價
依勞基法職災是無過失責任,而且相關承攬人等負連帶賠償責任
我覺得走勞工這一塊的話,就咬死B,不要管C
所有的補償金額全要B出,B能不能跟C要回來那是他的事
講農務收入以勞工法來看是沒有影響,但如果走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就有了
相較之下勞工法會比較好走(前提要有資格)
不過如果是我的話,就盡量不透露資訊給對方知道
知己知彼百戰百勝嘛
走民事損賠也許會拿比較多,但比較麻煩也比較不一定贏
我沒有實務經驗,不過覺得民事跟勞工兩個可以一起打訴訟,沒有擇一的問題
勞工要求的是勞基法上的雇主責任,民事要求的是民法上的損賠
民事部分找專業律師比較好,一般人真的不太會弄
簡單的講,我覺得第一要去看職災報告書,第二是找法扶幫忙
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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