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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小弟的姊姊目前在美國持有綠卡,但是該綠卡為短期的 所以為了延長時限她必須在美國登記持有財產 我姊的作法是讓姊夫把房子一半的名義讓給我姊。 問題: 如果現在台灣家裡的債務,台灣的家人已無力償還 在美國的她是否也有義務負擔債務? 其實就是對於債務的歸屬問題不清楚 才有的問題 煩請版眾幫忙解答:目 若有不足之處小弟可再補充 謝謝:) -- 鳳兮鳳兮歸故鄉 遨遊四海求其凰 幸撫綠綺在此堂 室邇人遐愁我腸 何由交頸為鴛鴦 比翼長空任翱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77.118
Yyyyyy:所謂"家裡"的債務 債務人不是你姐姐的話 她是沒義務還的 12/05 00:54
Yyyyyy:除非她有繼承到債務 當然這都是指法律上的義務 12/05 00:55
depravity:不過討債的 沒義務 應該不會遠渡重洋 除非數字不小 XD 12/05 01:33
jacka00006:我知道了 謝謝樓上兩位:) 12/05 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