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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eds8520 (棠)》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你好,想請問各位懂法律的。 : 從小父母就感情很好 : 但是到了國小的時候父母分居了,到了高二的時候父母離婚。 : 但是離婚前,夫家一直來跟媽媽這裡拿錢。 : 也沒有撫養過他們三個孩子,只一直跟媽媽拿錢。 : 而分居的時候父親也曾把媽媽打到頭破血流。 : 離婚之後媽媽一個人撫養三個孩子且有孩子的監護權。 : 到現在長子已經21歲了。 : 夫家的人卻要長子回去,就因為奶奶那邊的人被關的被關不想養奶奶的不想養。 : 卻要長子回去幫忙養奶奶和奶奶家一些不想工作的人。 : 之後又說如果長子不回去就要告長子遺棄。 : 如果長子真的不想回去,是否真的會被告遺棄呢 ? : 想請問各位懂法律的大大們~ : 這樣的事情該怎麼樣去解決呢 ? : 問題: : 這樣是否會被告遺棄呢 ? : 如果上了法院會有怎麼樣的結果呢 . ?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直接說結論。 一、不用理會,除非奶奶的兒子女兒死光,否則在此之前,   孫子的撫養義務在該等之人之後,即雖有負有扶養義務   ,但係屬第二順位之撫養人。 二、實務上有義務之遺棄罪(刑法第249條1項)採具體   危險犯,即被遺棄之人倘有他人照顧則認無實害之發生   ,自無所謂遺棄可言,簡單的說媽媽生小孩後丟到醫院   ,都不會有本罪情形構成之可能,遑論奶奶家尚有他人   撫養。 三、不會到法院,檢察官那邊就會打槍,給予不起訴處分;   民事部份到時候應訴時直接抗辯尚有前順序之人可撫養   ,我方僅後順位即可。 -- ╭─────╮ 你說你當過國家元首 ╭──╮ ╯ ╰╮ 怎麼專長只有跑步和游泳.. 看... ㄟ﹎╴ ╭╯ 你的專業勒? 看報紙啊.. ▌—○..○ 你到底是怎麼治國的啊?!! | | ██ ▁▁ξ ▋▃▃▅▅j ψAirSuppl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226.150
g243536:我倒想到30年後~早已離婚的父親~他小孩有義務要撫養嗎 01/07 16:31
weds8520:他父親已經過世了。奶奶還有其他兒女可以扶養她 01/07 16:33
weds8520:但是,奶奶家的人不務正業。都希望長子回去養他們! 01/07 16:34
weds8520:他現在很頭大,不想讓媽媽擔心。但奶奶一直給媽媽壓力 01/07 16:35
ChrisBear:不用理她們 有義務但係為第二順位 除非第一順位都死光 01/07 16:35
ChrisBear:簡單說 不用養 要告給她們告 01/07 16:36
Alxr:清楚明瞭的熊大文 01/07 1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