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oboks:高X法律 01/11 13:56
※ 引述《govpoke (純情小胖胖)》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之前在某知名國考補習班補習,上的是面授班的課程
: 補了一陣子不想補了,因不可退費,只能領完所有教材
: 我領完後就未去上課了
: 問題:
: 面授班班內很多老師是用所謂的"講義"上課,沒有課本
: 就是一本本薄薄的教材,一個科目會有好幾本
: 我詢問櫃檯小姐班內發的上課講義可以拿去賣嗎?
: 小姐卻回我不行,說會觸法,說他們那裡有個案過,他們會查
: 頂多私底下把資料轉讓給朋友,不可在公開場合販售
: 但我詢問是哪些法條說不行,這樣並不合理,小姐卻又回答不出來
: 想請教短期補習班班內發的上課用講義或者課本,真的不可以上網拍販售嗎?
: 前提是,這些講義是補習班發的,並非我自己影印的
: 主要想要詢問有關講義方面
: 謝謝
: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依據著作權法第59-1條
在中華民國管轄區域內取得著作原件或其合法重製物所有權之人,得以移
轉所有權之方式散布之。
用這一條去回應補習班
雖然這條並未說明「可以公開拍賣」,但也未明文規定「不可公開販賣」
除非法律禁止,否則一切准許
一個正版的東西,私下賣人跟網路賣人,小姐說一個合法,一個非法
你覺得這種說法成立嗎?
你說觸法,那是觸什麼法,那一條,那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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