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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lassesfish (眼鏡魚)》之銘言: 當日下午我騎自行車車道,往西的方向騎腳踏車,牽著狗順便散步, 當時在自行車道內所以沒有任何號誌,車速大概5以內吧,沒有很快, 腳踏車流量也不大,車道大約可容下三輛腳踏車的寬度。 對方當時騎著小折迎面而來,只有我跟他,身邊並無任何腳踏車, 但對方為了閃躲我跟小狗,不慎摔倒在地, 這時騎在他後面的兩位騎士有看到,並與我一起扶他起來, 但是沒有跟証人留下聯絡資料。
glassesfish:道安規則140是說在道路奔走妨礙交通 我這樣算嗎~_~" 02/12 11:55
glassesfish:而且我不懂為什麼本來就不應該騎車帶狗散步... 02/12 11:58
glassesfish:自行車步道內並無任何規定說寵物禁制進入呀QQ 02/12 11:59
glassesfish:謝謝w大幫我找出條文 謝謝^^ 02/12 12:00
glassesfish:所以如果對方向我索賠 我應該要如何處理比較妥當呢? 02/12 12:00
第 84 條 疏縱或繫禽、畜、寵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者, 處所有人或行為人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W大舉了兩個法條 請不要挑自己想看的看然後用自己的想法解釋 自行車道=道路 牽狗=牽寵物 人家要閃=妨礙交通 這有很難理解嘛 ??? PS.你家也沒舉牌說小偷與陌生人不准進入難道大家都可以進去不用管刑法的規定 法規寫得清清楚楚的並不需要在自行車道再標示一次提醒不懂法規還敢上路的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88.48 ※ 編輯: depravity 來自: 220.136.188.48 (02/12 12:10)
Iolaus:推:請不要只挑自己想要看的,還只用自己的想法去解釋。 02/12 13:25
star1277:推 02/12 18:28
glassesfish:我的確是用我自己的方法解讀 就是因為不明白才來問 02/12 22:42
glassesfish:而且我要是知道有這條法規就不需要來問了 謝謝 02/12 22:43
glassesfish:而且我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這條法規 因為騎車蹓狗的人 02/12 22:46
glassesfish:並不少 所以我才來詢問 還是謝謝您的意見<(_ _)> 02/12 22:47
depravity:妳不知道 可是W大不是跟你說了兩條 為何你只看一條 02/12 23:14
depravity:這才是多數人對你有意見的地方 選擇性接受 !! 02/12 23:14
glassesfish:我兩條都看了呀 一條是規定 一條是怎麼罰 不是嗎QQ? 02/12 23:40
glassesfish:我提出疑問不是想撇清關係 是想了解那條法律的規定 02/12 23:40
glassesfish:可能我表達能力不好吧 事實上我的確接受他是因為閃躲 02/12 23:41
glassesfish:我而跌倒啊 在警局時我也承認了也願意賠償對方啊~_~" 02/12 23:43
glassesfish:因為交警當時並無開我罰單 所以我是要照條例賠償他? 02/12 23:45
glassesfish:還是要賠償他醫藥費? 我想問的另外一個問題是這個 02/12 23:46
glassesfish:謝謝您喔~ 因為我對法律真的沒什麼概念 只是想了解 02/12 23:47
glassesfish:了解後我當然以後就不會騎車帶狗散步了 02/12 23:47
glassesfish:因為這並不像闖空門那樣我可以馬上判斷對錯 02/12 23:48
depravity:那麼誠心建議您哪天要考駕照時交通安全法規請熟記 = = 02/12 23:49
glassesfish:考駕照時有考到這條嗎(搔頭) 我真的沒有印象說~_~" 02/12 23:52
glassesfish:其實因為發生事情之後我一直跟對方道歉 但是他不接受 02/12 23:54
glassesfish:外還口出惡言 我有點害怕他會開一大筆金錢要我賠償 02/12 23:55
glassesfish:不知道您有沒有什麼好的建議 關於賠償的部份 02/12 23:55
depravity:原來又是一個交通法規不看完就上路的駕駛(抖) = = 02/13 00:15
glassesfish:的腳踏車駕駛= =" 騎機車時我不會帶狗散步啦!!Orz 02/13 00:20